據澎湃新聞報導,6 月 26 日,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中級人民法院針對馬某非法經營案作出二審判決,維持原判。該案為第四方支付平台提供資金結算的一系列境外網路賭博網站案件的一部分,部分被告人透過虛擬錢包收取以 USDT 形式的佣金或返利。


經查,2022 年 5 月 24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8 日,馬某等 5 人透過 10 家第三方支付公司的 105 家商戶代收、代付資金,結算金額超過 29.5 億元。5 人最終均以非法經營罪被判處 3 至 6 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中馬某被判處 4 年 6 個月,並追繳違法所得 295 萬元,且處罰金 3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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