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在全面性新的對俄制裁中打擊加密漏洞

  • 歐盟已透過鎖定加密貨幣平台、金融機構與跨境支付網路,擴大對俄羅斯的制裁。
  • 該方案賦予新的權力,以透過第三國的加密服務提供者遏制逃避制裁行為。
  • 這些措施反映出更廣泛的轉向:不再只針對個別實體,而是鎖定金融生態系。

歐洲聯盟已採納第 21 套針對俄羅斯的制裁方案,透過鎖定在境外營運的加密貨幣平台、擴大銀行制裁並建立一套法律機制,來阻止來自被指控協助逃避制裁的司法管轄區的加密服務,並引入迄今最嚴厲的一些與加密貨幣相關的限制。 加密貨幣平台納入擴大的金融制裁 最新方案將交易禁令擴展至 14 個加密貨幣平台與加密相關公司,這些在俄羅斯以外營運的實體,歐盟表示協助規避制裁。受影響的實體位於喬治亞、巴拿馬、薩爾瓦多、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馬紹爾群島與白俄羅斯。 這些措施同時配套更廣泛的金融限制,將另外 33 家俄羅斯金融機構納入交易禁令,使遭制裁的俄羅斯銀行總數超過 100 家。該方案也鎖定蒙古、吉爾吉斯與印度境內部分金融機構,布魯塞爾稱這些機構支持俄羅斯的支付基礎設施。 就受這些措施影響的個人而言,該方案也引入一項實用的保障措施。允許歐盟公民提領在新遭制裁的銀行與加密貨幣平台中持有的資金,避免這些機構僅因該等限制而保留客戶資產。 加密貨幣制裁的新做法 與加密貨幣相關的最重大變化並非遭制裁平台的數量,而是歐盟為未來執行所建立的法律授權。 在新的框架下,布魯塞爾可以:

  • 禁止與在指定第三國運作的加密服務提供者之間進行交易。
  • 以司法管轄區層級施加限制,而非針對個別交易所或錢包。
  • 施壓境外主管機關,強化對被用於規避歐盟制裁的加密貨幣平台之監督。

迄今尚未在該機制下指定任何國家。然而,其推出透過建立一條法律途徑,若主管機關認定當地監管持續在促成逃避制裁,便可限制整體加密貨幣市場,標誌出歐盟制裁策略的結構性轉變。 重點擴展到不只個別錢包 該方案也顯示歐洲監管者在推動加密貨幣執法上的更廣泛演進。 除了平台限制外,歐盟亦擴大治理規則,禁止俄羅斯籍人士擁有、控制或在受《加密資產市場》(MiCA)框架監管的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董事會任職或擔任董事。 在新列入名單的實體中,有與 A7 支付網路相關的營運商,包括與 A7A5 以盧布掛鉤的穩定幣生態系相關的組織。這些指定條目也提及該網路與非洲的連結,反映監管焦點日益集中在跨境結算基礎設施,而非孤立的錢包位址。 這一轉變說明制裁執行越來越著重在破壞移動資本跨國的支付網路、流動性管道與居間服務,而非僅靠列入黑名單來鎖定個別加密貨幣位址。 更廣泛的方案超越加密貨幣 加密貨幣措施是更大一攬子制裁方案的一部分,旨在增加對俄羅斯經濟的施壓。 主要措施包括:

  • 將另外 41 艘影子船艦(shadow fleet vessels)加入制裁名單。
  • 針對俄羅斯港口、機場與能源基礎設施的交易禁令。
  • 對石油交易商以及支持俄羅斯軍工產業部門的實體新增限制。
  • 為遵守制裁的歐盟公司提供額外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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