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對天健會計師事務所下令限期改正,並沒收罰沒 63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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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 AI 訊息,證監會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當事人為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經查明,天健所及相關人員存在以下違法事實:一、天健所出具的普利製藥 2021 年、2022 年年度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二、天健所在普利製藥 2021 年、2022 年年度財務報表審計過程中未勤勉盡責。證監會認為,天健所作為普利製藥 2021 年、2022 年年度財務報表審計機構,在審計執業過程中,未按照中國註冊會計師執業準則的要求勤勉盡責,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來源:華爾街見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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