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n,PANews
俄羅斯終於為國內加密貨幣交易打開了一扇大門,但門後並不是一個自由市場,而是一條層層設卡的合規通道。
7月21日,俄羅斯國家杜馬在同一天通過《數位貨幣與數位權利》法案二讀和三讀,為建立合法的境內加密交易市場確立了基本框架。
而在法案進行二讀、三讀之前,多項旨在放寬限制的提議被接連否決,尤其是針對普通投資者的交易額度和可購買資產範圍,門檻不但沒有降低,反而被進一步焊死。
與此同時,穩定幣則被劃入另一套使用邏輯,形成了一套更具策略性的「雙重標準」:對USDT、USDC這類境外穩定幣的投資用途嚴格設限,卻為外貿結算保留了一扇靈活的窗戶。
這些監管立法的變化,呈現出一條清晰的政策主線。從封堵,轉向有條件的接納,再到精細化分層監管。
開放的並不是自由流通的加密經濟,而是一套服務於投資管理和跨境結算需求的受控市場。
要理解俄羅斯為何一邊打開市場,一邊又為普通投資者築起高牆,還需要回到近幾年地緣政治壓力與國內監管政策共同推動的變化之中。
俄羅斯對加密貨幣態度的真正轉變,始於地緣政治壓力下的現實倒逼。
2024年,隨著傳統跨境支付管道受到制裁影響,俄羅斯對加密貨幣的態度開始明顯轉向務實。除了推動立法規範加密挖礦,俄羅斯也開始允許企業在央行主導的實驗性法律制度下,使用比特幣等數位貨幣進行外貿結算。
不過,這種「雙軌政策」距離普通投資者仍相去甚遠。直到2025年3月,俄羅斯政府提出的新方案,開始嘗試為境內加密投資者建立正式准入管道,政策重心已由防範和限制,逐步轉向在嚴格監管下建立合規交易市場。
當時,俄羅斯央行向政府提議建立為期三年的實驗性法律制度,允許「特別合格投資者」買賣加密貨幣。而該身分僅面向極少數高淨值投資者——個人需要持有超過1億盧布(約128萬美元)的證券和存款,或上一年度收入超過5000萬盧布(約64萬美元)。
到了2025年12月,俄羅斯央行將監管對象從小範圍實驗擴大至常態化市場。其放棄了只允許「特別合格投資者」參與的初始思路,首次明確納入普通投資者,將投資者分為兩類。作為「不合格投資者」的普通投資者必須通過風險測試,只能購買符合流動性標準的少數加密資產,並受到年度額度限制。而那些「合格投資者」,可購買除隱私幣以外的其他任何加密貨幣,且沒有附加年度金額上限。據央行估算,俄羅斯合規投資者規模大約在100萬人左右。
此外,俄羅斯央行還放棄先運行數年試驗、再制定永久規則的安排,轉而推動直接立法。
2026年4月,俄羅斯政府提交《數位貨幣與數位權利》法案,並於4月21日在國家杜馬通過一讀。法案試圖建立一套由央行許可或登記的境內基礎設施,包括加密兌換營運商、券商、信託管理機構和數位資產託管機構。在對外貿易合約中,企業和個體經營者也被允許使用加密貨幣結算。
該法案還規定了部分加密貨幣可以進入公開交易市場,不過其對加密資產的准入門檻極高:必須同時滿足過去兩年平均市值超過5萬億盧布(約638億美元)、日均交易額超過1萬億盧布(約128億美元),以及在境外持牌交易所擁有至少五年價格記錄等條件,基本上也就只有比特幣和以太坊能夠滿足上述標準。
可以看出,俄羅斯的加密貨幣「合法化」,雖始終附帶嚴格條件,但總體上仍朝監管寬鬆的方向發展。不過,該法案在即將於7月21日提交國家杜馬,進入關鍵二讀之際,這種放寬的趨勢已戛然而止。
目前,法案文件只需經過聯邦委員會審議和總統簽署便正式生效。按照法案規定,主要條款計畫從2026年9月1日起實施;加密貨幣交易服務商獲得約一年的過渡期,可在未進入央行登記名冊的情況下繼續經營至2027年7月1日。
在二讀和三讀前,杜馬金融市場委員會曾集中審議一批旨在放寬加密貨幣交易限制的修正案。但最終通過的版本基本延續了委員會的審慎立場,普通投資者的購買額度和公開交易資產門檻均未明顯放寬。
在被金融委員會否決的提議中,最受關注的一項提議是將不合格投資者每年透過單一中介購買加密貨幣的額度,由30萬盧布(約3800美元)提高至60萬盧布(約7700美元)。而該委員會無意擴大普通居民的投資規模,建議維持原有標準。該委員會主席阿納托利・阿克薩科夫稱,這將能保護缺乏經驗的投資者免受高波動市場帶來的巨額損失風險。
俄羅斯國家杜馬金融市場委員會主席阿納托利・阿克薩科夫
值得注意的是,法案採用的是「每年透過每家中介不超過30萬盧布」的表述,而不是將投資者在俄羅斯境內所有平台的購買金額合併計算。因此,從目前公布的條款字面看,額度是按照不同中介分別計算的。杜馬金融市場委員會主席阿納托利・阿克薩科夫稱,設置限額是為了降低缺乏經驗的投資者在高波動市場中遭受重大損失的風險。
與此同時,可進入公開交易市場的加密貨幣門檻同樣沒有降低。原版本對「合法」加密貨幣的市值、日交易量等都有非常嚴苛的標準,僅比特幣和以太坊等極少數頭部加密貨幣可獲准進入俄羅斯市場。有議員曾提議將市值門檻降至1萬億盧布(約128億美元)、日均交易額降至1000億盧布(約12.8億美元),但未獲得支持。也就是說,絕大部分山寨幣繼續被排除在俄羅斯合規交易市場之外。
不過,最終版本對非託管錢包作出了一定讓步。投資者可以將加密貨幣轉入不由俄羅斯數位存管機構管理、由本人掌握私鑰的外部錢包。但對於金額超過10萬盧布(約1277美元)的外部轉帳,數位存管機構需要設置48小時冷靜期,在收到客戶指令兩天後再執行操作。
這項安排與一讀版本存在明顯差異。按照一讀思路,加密資產原則上需要留在俄羅斯或符合條件的外國託管體系內,個人錢包的使用空間非常有限。最終法案沒有徹底封閉非託管路徑,但透過冷靜期、身分核驗和交易監測,使資金轉出仍處於較強的反詐欺控制之下。
在使用者資產保護方面,該法案仍存在爭議。此前有修正案提出,數位存管機構應為黑客攻擊、技術故障或密鑰遭非法使用造成的客戶損失購買強制責任保險,但這項要求沒有進入最終版本。按照目前制度設計,責任保險並非數位存管機構的普遍強制義務,客戶損失保障仍主要依賴機構資本、資訊安全體系和具體合約安排。
因此,當前版本一方面賦予數位存管機構較強的交易控制權,另一方面卻不必承擔相應義務,無需全面承擔相應的技術和託管風險,在使用者資金保護方面明顯存在短板。
相較於投資者准入和保護機制上的延續性安排,《數位貨幣與數位權利》二讀稿對境外穩定幣作出單獨分類,並補充相應的准入規則,是此次修訂中更具實質性的變化之一。
一讀法案對「數位貨幣」的定義強調,資產背後不存在對持有人承擔義務的主體。這種定義適用於比特幣等去中心化資產,但將USDT和USDC等穩定幣排除在外。因為Tether和Circle這種中心化實體,承擔著儲備管理、價值維持和贖回責任。
因此,二讀修正方案引入「外國數位工具」和「非交付型外國數位工具」等概念,試圖將境外法幣儲備型穩定幣從一般加密貨幣中分離出來。
按照最終通過的版本,合格投資者可以透過俄羅斯持牌基礎設施購買外國數位工具,包括符合相關定義的境外穩定幣。不合格投資者原則上不能自由購買穩定幣,只有俄羅斯央行將某項外國穩定幣列入允許公開交易的資產清單時,才可能購買,且需要遵循30萬盧布額度限制。
在外貿合約結算情境中,穩定幣的使用限制則明顯放寬,不再適用上述投資者准入要求。參與對外經濟活動的俄羅斯企業和個體經營者可以使用各類加密貨幣、穩定幣及不同類型的錢包與境外交易對手結算。
換言之,俄羅斯並非全面禁止USDT和USDC,而是準備將其投資用途主要限制在合格投資者範圍內,同時為保留跨境貿易保留更寬鬆的使用入口。
這種安排反映出俄羅斯對穩定幣的複雜心態。
一方面俄羅斯央行承認,穩定幣可以縮短跨境結算時間並減少中介成本;但另一方面境外發行方也能夠凍結或扣押代幣,俄羅斯企業和使用者還面臨制裁、儲備資產及發行人信用風險。
為了迫使交易活動轉向持牌體系,俄羅斯也準備引入針對非法組織加密貨幣流通的刑事責任。
配套法案擬在《刑法》中增加第171.7條:未經俄羅斯央行許可提供加密資產託管、買賣、幣幣兌換或轉帳服務,如果取得超過350萬盧布(約4.5萬美元)的收入,或造成同等規模的重大損失,可能面臨10萬至30萬盧布(約1300至3800美元)罰款、最長四年強制勞動或最長四年監禁,並可能附加最高8萬盧布(約1000美元)罰款。
若行為由有組織團體實施,或者收入及損失超過1350萬盧布(約17.2萬美元),最高刑期可增至七年,並處最高100萬盧布(約1.28萬美元)罰款。法案原計畫自2027年7月1日起實施。
不過,上述刑事責任屬於另一部配套法案,並未隨同《數位貨幣與數位權利》法案一起通過。杜馬金融市場委員會主席阿納托利・阿克薩科夫此前表示,配套刑責法案的二讀和三讀預計將交由選舉後的新一屆國家杜馬處理,具體懲罰條款仍需進一步推敲。
其表態顯示,俄羅斯對打擊無牌商業中介的方向爭議不大,真正棘手的是如何區分持續經營的非法兌換業務、個人之間的偶發交易以及正常持有和轉移加密資產。
按照目前制度思路,居民未來原則上需要透過央行登記或許可的機構完成加密貨幣買賣,直接P2P交易可能與這一要求衝突。但阿克薩科夫同時否認一般P2P使用者會自然落入刑事處罰範圍,並稱涉及自然人的條款仍在討論。
設置持牌交易所和託管機構相對容易,但俄羅斯長期存在規模龐大的場外兌換、Telegram交易和個人P2P網路。若合規管道資產範圍過窄、成本過高或額度過低,普通使用者未必願意遷入合規體系;如若刑責範圍劃得過寬,個人之間偶發的加密交易,也可能被納入對無牌經營的打擊範圍。
這種前後看似矛盾的表述,說明最終刑責很可能主要針對持續經營、收取報酬並達到「重大收入」標準的無牌兌換商,但個人之間的交易邊界尚未形成足夠清晰的法律文本。這也是俄羅斯加密監管體系最後、同時也是最難解決的一環。
7月21日通過的主法案,基本確定了俄羅斯加密市場的制度輪廓,該國加密監管的主要懸念已轉向制度如何落地。央行將把哪些資產納入普通投資者清單、非託管錢包轉帳如何執行、持牌機構能否建立足夠便利的服務,以及配套刑責最終如何劃定個人P2P交易與非法經營的邊界,才是下一階段真正值得關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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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加密監管大轉向:合規市場開閘,普通投資者再遇「高牆」
作者:Zen,PANews
俄羅斯終於為國內加密貨幣交易打開了一扇大門,但門後並不是一個自由市場,而是一條層層設卡的合規通道。
7月21日,俄羅斯國家杜馬在同一天通過《數位貨幣與數位權利》法案二讀和三讀,為建立合法的境內加密交易市場確立了基本框架。
而在法案進行二讀、三讀之前,多項旨在放寬限制的提議被接連否決,尤其是針對普通投資者的交易額度和可購買資產範圍,門檻不但沒有降低,反而被進一步焊死。
與此同時,穩定幣則被劃入另一套使用邏輯,形成了一套更具策略性的「雙重標準」:對USDT、USDC這類境外穩定幣的投資用途嚴格設限,卻為外貿結算保留了一扇靈活的窗戶。
這些監管立法的變化,呈現出一條清晰的政策主線。從封堵,轉向有條件的接納,再到精細化分層監管。
開放的並不是自由流通的加密經濟,而是一套服務於投資管理和跨境結算需求的受控市場。
要理解俄羅斯為何一邊打開市場,一邊又為普通投資者築起高牆,還需要回到近幾年地緣政治壓力與國內監管政策共同推動的變化之中。
政策急轉彎:從有限放行到建立合規市場
俄羅斯對加密貨幣態度的真正轉變,始於地緣政治壓力下的現實倒逼。
2024年,隨著傳統跨境支付管道受到制裁影響,俄羅斯對加密貨幣的態度開始明顯轉向務實。除了推動立法規範加密挖礦,俄羅斯也開始允許企業在央行主導的實驗性法律制度下,使用比特幣等數位貨幣進行外貿結算。
不過,這種「雙軌政策」距離普通投資者仍相去甚遠。直到2025年3月,俄羅斯政府提出的新方案,開始嘗試為境內加密投資者建立正式准入管道,政策重心已由防範和限制,逐步轉向在嚴格監管下建立合規交易市場。
當時,俄羅斯央行向政府提議建立為期三年的實驗性法律制度,允許「特別合格投資者」買賣加密貨幣。而該身分僅面向極少數高淨值投資者——個人需要持有超過1億盧布(約128萬美元)的證券和存款,或上一年度收入超過5000萬盧布(約64萬美元)。
到了2025年12月,俄羅斯央行將監管對象從小範圍實驗擴大至常態化市場。其放棄了只允許「特別合格投資者」參與的初始思路,首次明確納入普通投資者,將投資者分為兩類。作為「不合格投資者」的普通投資者必須通過風險測試,只能購買符合流動性標準的少數加密資產,並受到年度額度限制。而那些「合格投資者」,可購買除隱私幣以外的其他任何加密貨幣,且沒有附加年度金額上限。據央行估算,俄羅斯合規投資者規模大約在100萬人左右。
此外,俄羅斯央行還放棄先運行數年試驗、再制定永久規則的安排,轉而推動直接立法。
2026年4月,俄羅斯政府提交《數位貨幣與數位權利》法案,並於4月21日在國家杜馬通過一讀。法案試圖建立一套由央行許可或登記的境內基礎設施,包括加密兌換營運商、券商、信託管理機構和數位資產託管機構。在對外貿易合約中,企業和個體經營者也被允許使用加密貨幣結算。
該法案還規定了部分加密貨幣可以進入公開交易市場,不過其對加密資產的准入門檻極高:必須同時滿足過去兩年平均市值超過5萬億盧布(約638億美元)、日均交易額超過1萬億盧布(約128億美元),以及在境外持牌交易所擁有至少五年價格記錄等條件,基本上也就只有比特幣和以太坊能夠滿足上述標準。
可以看出,俄羅斯的加密貨幣「合法化」,雖始終附帶嚴格條件,但總體上仍朝監管寬鬆的方向發展。不過,該法案在即將於7月21日提交國家杜馬,進入關鍵二讀之際,這種放寬的趨勢已戛然而止。
目前,法案文件只需經過聯邦委員會審議和總統簽署便正式生效。按照法案規定,主要條款計畫從2026年9月1日起實施;加密貨幣交易服務商獲得約一年的過渡期,可在未進入央行登記名冊的情況下繼續經營至2027年7月1日。
最終版本保留「高牆」:單平台交易限額約3800美元
在二讀和三讀前,杜馬金融市場委員會曾集中審議一批旨在放寬加密貨幣交易限制的修正案。但最終通過的版本基本延續了委員會的審慎立場,普通投資者的購買額度和公開交易資產門檻均未明顯放寬。
在被金融委員會否決的提議中,最受關注的一項提議是將不合格投資者每年透過單一中介購買加密貨幣的額度,由30萬盧布(約3800美元)提高至60萬盧布(約7700美元)。而該委員會無意擴大普通居民的投資規模,建議維持原有標準。該委員會主席阿納托利・阿克薩科夫稱,這將能保護缺乏經驗的投資者免受高波動市場帶來的巨額損失風險。
俄羅斯國家杜馬金融市場委員會主席阿納托利・阿克薩科夫
值得注意的是,法案採用的是「每年透過每家中介不超過30萬盧布」的表述,而不是將投資者在俄羅斯境內所有平台的購買金額合併計算。因此,從目前公布的條款字面看,額度是按照不同中介分別計算的。杜馬金融市場委員會主席阿納托利・阿克薩科夫稱,設置限額是為了降低缺乏經驗的投資者在高波動市場中遭受重大損失的風險。
與此同時,可進入公開交易市場的加密貨幣門檻同樣沒有降低。原版本對「合法」加密貨幣的市值、日交易量等都有非常嚴苛的標準,僅比特幣和以太坊等極少數頭部加密貨幣可獲准進入俄羅斯市場。有議員曾提議將市值門檻降至1萬億盧布(約128億美元)、日均交易額降至1000億盧布(約12.8億美元),但未獲得支持。也就是說,絕大部分山寨幣繼續被排除在俄羅斯合規交易市場之外。
不過,最終版本對非託管錢包作出了一定讓步。投資者可以將加密貨幣轉入不由俄羅斯數位存管機構管理、由本人掌握私鑰的外部錢包。但對於金額超過10萬盧布(約1277美元)的外部轉帳,數位存管機構需要設置48小時冷靜期,在收到客戶指令兩天後再執行操作。
這項安排與一讀版本存在明顯差異。按照一讀思路,加密資產原則上需要留在俄羅斯或符合條件的外國託管體系內,個人錢包的使用空間非常有限。最終法案沒有徹底封閉非託管路徑,但透過冷靜期、身分核驗和交易監測,使資金轉出仍處於較強的反詐欺控制之下。
在使用者資產保護方面,該法案仍存在爭議。此前有修正案提出,數位存管機構應為黑客攻擊、技術故障或密鑰遭非法使用造成的客戶損失購買強制責任保險,但這項要求沒有進入最終版本。按照目前制度設計,責任保險並非數位存管機構的普遍強制義務,客戶損失保障仍主要依賴機構資本、資訊安全體系和具體合約安排。
因此,當前版本一方面賦予數位存管機構較強的交易控制權,另一方面卻不必承擔相應義務,無需全面承擔相應的技術和託管風險,在使用者資金保護方面明顯存在短板。
劃定穩定幣邊界:投資收緊,外貿用途保留
相較於投資者准入和保護機制上的延續性安排,《數位貨幣與數位權利》二讀稿對境外穩定幣作出單獨分類,並補充相應的准入規則,是此次修訂中更具實質性的變化之一。
一讀法案對「數位貨幣」的定義強調,資產背後不存在對持有人承擔義務的主體。這種定義適用於比特幣等去中心化資產,但將USDT和USDC等穩定幣排除在外。因為Tether和Circle這種中心化實體,承擔著儲備管理、價值維持和贖回責任。
因此,二讀修正方案引入「外國數位工具」和「非交付型外國數位工具」等概念,試圖將境外法幣儲備型穩定幣從一般加密貨幣中分離出來。
按照最終通過的版本,合格投資者可以透過俄羅斯持牌基礎設施購買外國數位工具,包括符合相關定義的境外穩定幣。不合格投資者原則上不能自由購買穩定幣,只有俄羅斯央行將某項外國穩定幣列入允許公開交易的資產清單時,才可能購買,且需要遵循30萬盧布額度限制。
在外貿合約結算情境中,穩定幣的使用限制則明顯放寬,不再適用上述投資者准入要求。參與對外經濟活動的俄羅斯企業和個體經營者可以使用各類加密貨幣、穩定幣及不同類型的錢包與境外交易對手結算。
換言之,俄羅斯並非全面禁止USDT和USDC,而是準備將其投資用途主要限制在合格投資者範圍內,同時為保留跨境貿易保留更寬鬆的使用入口。
這種安排反映出俄羅斯對穩定幣的複雜心態。
一方面俄羅斯央行承認,穩定幣可以縮短跨境結算時間並減少中介成本;但另一方面境外發行方也能夠凍結或扣押代幣,俄羅斯企業和使用者還面臨制裁、儲備資產及發行人信用風險。
重罰無牌加密經營,P2P交易灰色地帶仍模糊
為了迫使交易活動轉向持牌體系,俄羅斯也準備引入針對非法組織加密貨幣流通的刑事責任。
配套法案擬在《刑法》中增加第171.7條:未經俄羅斯央行許可提供加密資產託管、買賣、幣幣兌換或轉帳服務,如果取得超過350萬盧布(約4.5萬美元)的收入,或造成同等規模的重大損失,可能面臨10萬至30萬盧布(約1300至3800美元)罰款、最長四年強制勞動或最長四年監禁,並可能附加最高8萬盧布(約1000美元)罰款。
若行為由有組織團體實施,或者收入及損失超過1350萬盧布(約17.2萬美元),最高刑期可增至七年,並處最高100萬盧布(約1.28萬美元)罰款。法案原計畫自2027年7月1日起實施。
不過,上述刑事責任屬於另一部配套法案,並未隨同《數位貨幣與數位權利》法案一起通過。杜馬金融市場委員會主席阿納托利・阿克薩科夫此前表示,配套刑責法案的二讀和三讀預計將交由選舉後的新一屆國家杜馬處理,具體懲罰條款仍需進一步推敲。
其表態顯示,俄羅斯對打擊無牌商業中介的方向爭議不大,真正棘手的是如何區分持續經營的非法兌換業務、個人之間的偶發交易以及正常持有和轉移加密資產。
按照目前制度思路,居民未來原則上需要透過央行登記或許可的機構完成加密貨幣買賣,直接P2P交易可能與這一要求衝突。但阿克薩科夫同時否認一般P2P使用者會自然落入刑事處罰範圍,並稱涉及自然人的條款仍在討論。
設置持牌交易所和託管機構相對容易,但俄羅斯長期存在規模龐大的場外兌換、Telegram交易和個人P2P網路。若合規管道資產範圍過窄、成本過高或額度過低,普通使用者未必願意遷入合規體系;如若刑責範圍劃得過寬,個人之間偶發的加密交易,也可能被納入對無牌經營的打擊範圍。
這種前後看似矛盾的表述,說明最終刑責很可能主要針對持續經營、收取報酬並達到「重大收入」標準的無牌兌換商,但個人之間的交易邊界尚未形成足夠清晰的法律文本。這也是俄羅斯加密監管體系最後、同時也是最難解決的一環。
7月21日通過的主法案,基本確定了俄羅斯加密市場的制度輪廓,該國加密監管的主要懸念已轉向制度如何落地。央行將把哪些資產納入普通投資者清單、非託管錢包轉帳如何執行、持牌機構能否建立足夠便利的服務,以及配套刑責最終如何劃定個人P2P交易與非法經營的邊界,才是下一階段真正值得關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