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發布加密資產處罰新規,最高罰 2 億越南盾,9 月 1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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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ews 7月20日消息,越南政府發布第284/2026/NĐ-CP號政令,系統規定加密資產及其市場的行政違法行為、罰款額度和執法權責。政令涵蓋代幣發行、交易場所營運、服務機構義務、投資者交易行為、跨境資金劃轉、數據濫用以及反洗錢、反恐融資等違規情境,對機構最高處以2億越南盾罰款,對個人最高罰款1億越南盾,並可追加暫停業務、吊銷牌照、沒收違法所得等措施。該政令自2026年9月1日起在加密資產試點市場框架內生效,與相關反洗錢和數字產業法律配套執行。關鍵要點有:

罰款上限:組織2億越南盾(約5.4萬元人民幣),個人減半

無證提供交易服務或行銷:罰1.8億至2億越南盾,沒收工具、拆除系統、上繳非法所得

違規發行代幣:罰1.5億至2億越南盾,強制取消發行並全額退款

境內投資者未透過持牌平台交易:罰3000萬至5000萬越南盾

反洗錢違規(匿名帳戶、瞞報可疑交易等):最高罰2億越南盾,可停業6至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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