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迄今最廣泛的加密貨幣市場改革已進入最後的國會審議階段,上議院(參議院)預定將對一項法案進行表決;該法案將把數位資產交易從以支付為導向的監管制度,轉移到日本主要的投資市場法律框架之下。 官方《國會議事錄》顯示,參議院財政金融委員會已於 7 月 14 日通過該法案。日本下議院早在 6 月 11 日就已通過,使得獲上議院全體通過成為剩下的國會步驟。 TL;DR
加密變成投資產品,而非證券 這項改革將主要規範加密貨幣交易的規則,從《支付服務法》轉移到《金融工具與交易法(Financial Instruments and Exchange Act)》;這反映政府觀點,即數位資產現今主要是為投資而持有,而非用於支付。 這種轉變並不代表比特幣與其他加密貨幣會自動成為證券。金融廳(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的官方說明指出,加密資產仍將保留為一個獨立的金融商品類別,並將依其技術與市場特性制定對應規則。 已登記的加密交易所將被更名為「加密資產交易事業」,並在若干方面納入與日本證券體制相類似的框架。涵蓋託管、冷錢包管理與客戶資產保護的既有要求將維持不變,但營運方在代幣上架、銷售做法、外包以及市場監控方面,將面臨更嚴格的控管。 法律也要求交易所建立準備金,以協助在未經授權的資產外流後對客戶進行補償。準備金比率、上架標準與營運要求的精確內容,將稍後透過內閣命令與金融廳法規訂定;因此僅完成法案通過並不足以完全落實新制度。 代幣揭露將成為法定義務 發行人若進行特定加密資產的公開發售,必須在出售前揭露資訊,包括代幣的功能、供給量、底層技術、商業架構與財務狀況。重大進展將觸發額外通知;而透過發售募集資金的發行人,通常將面臨年度申報要求。 這項義務比「每一個區塊鏈計畫都必須普遍通報」的全面報告規則更窄。對於沒有慣常發行人的比特幣與其他資產,則會由選擇將其上架的受規範交易所來評估並揭露。 該框架也承認代幣可能變得足夠去中心化。當對網路的控制已分散後,發行人可申請豁免持續揭露;之後,提供相關市場資訊的責任將移轉到交易平台。 這種區分很重要,因為日本並未打算長期強迫去中心化協議納入企業式的報告模型。法律改為在代幣發展的每一階段,將揭露責任交給最能提供可靠資訊的、可辨識的參與者。 日本設立專門的加密內線交易禁令 該法案將禁止在持牌日本平台所處理的加密資產上,基於重大且未公開資訊進行交易。涵蓋資訊可能包括:交易所決定上架或下架某代幣、影響發行人的重大事件,以及涉及加密資產供給中異常大量份額的計畫交易。 這些限制將適用於發行人、交易所員工、準備大型交易的各方,以及從他們處取得機密資訊的人。若未先進行揭露就分享內線資訊,或在揭露前就建議進行交易,也同樣會被禁止。 違反者可能面臨最高 5 年有期徒刑或最高 500 萬日圓罰金,並同時受到行政性財務罰則。未登記的加密營運將面臨另一波執法升級,最高刑期將由 3 年提高到 10 年。 更嚴厲的處罰不僅針對一般的交易所行為。日本證券監管機構將獲得更強權力,以調查未獲許可的平台、詐欺性的投資招攬,以及未能揭露招攬者報酬的付費加密建議。 20% 稅率有重要限制 日本目前將多數個人加密獲利視為雜項收入,適用累進的全國與地方稅負,最高可達約 55%。政府 2026 年的稅制改革計畫將把符合資格的獲利移入單獨的 20% 稅制,由 15% 全國所得稅與 5% 地方稅組成,不包括復興特別附加稅。 較低稅率不會自動涵蓋每一次錢包交易、海外交易或數位資產。其設計目的,是針對由依修正後 FIEA 受監管的企業所處理的加密資產,以及符合最終法定條件的特定現貨、衍生品與 ETF 交易。 符合條件的損失可結轉 3 年,讓投資人得以抵扣未來的獲利。此待遇將使涵蓋的加密活動更接近上市股票與受規範的衍生品,但政府尚未提出將加密納入日本免稅的 NISA 投資帳戶。 時間安排也仍有條件。金融廳表示,稅制變更將自修正後金融法律開始生效後的次年 1 月起適用。由於主要加密條款預定將在公布後 1 年內由政府指定的日期開始施行,因此精確的稅制起始日取決於最終落地的行事曆,而不僅僅是國會通過。 法案鋪出 ETF 路徑,但尚未完成 將加密納入 FIEA,移除了日本現貨加密基金的一個重大觀念性障礙;而稅制包也已預期,符合資格的加密 ETF 收入將獲得相同的單獨 20% 稅務待遇。 日本境內的比特幣 ETF 僅因本法案通過而無法立即開始交易。金融廳表示,日本必須在《投資信託與投資公司法(Investment Trust and Investment Corporation Act)》下,另外修正執行命令,才允許投資信託直接持有符合資格的加密資產。 隨後,基金經理需設計產品、交易所必須核准上架,而監管機關仍將評估託管、估值、流動性與投資人保護安排。因而,認為該立法已經把現貨 ETF 直接合法化的說法,會誇大本次國會表決所能達成的成果。 落地方式將決定商業影響 這項改革為日本提供了類似證券的框架,用於揭露、市場行為與執法,同時仍保留加密作為其自身的法律類別。其實際效果將取決於決定哪些資產可享較有利稅務待遇的後續規則、交易所如何評估去中心化程度,以及營運方必須符合哪些準備金或託管義務。 最強的商業催化劑最終可能不是單純的重新分類,而是上述措施的組合。20% 的稅率可能降低日本投資人透過海外場地進行交易的動機;而受規範的 ETF 則可透過既有券商與基金基礎設施提供管道。 日本的監管轉向已伴隨私部門對穩定幣的實驗。JCB 近期與 Circle 簽署協議,測試 USDC 用於內部跨境資金調撥,並另行探索在日本商家進行穩定幣支付,將日本的數位資產推動範圍從交易與投資產品延伸到更廣的用途。 類似的基礎設施也在全球出現。BNY 已在其 Digital Asset Custody 平台新增原生 USDC 鑄造與贖回能力,使機構客戶能透過單一受規範介面處理兌換、託管與轉帳。這項開發顯示,隨著新框架生效,日本機構可能會越來越期待的銀行基礎設施類型。 無論是這兩種結果,都尚未在國會階段完全定案。上議院最終通過將建立法律基礎;內閣命令、金融廳法規,以及單獨的投資基金修正,將決定日本的加密市場中到底有多少能真正移入這個新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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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加密改革正邁向最後表決
加密變成投資產品,而非證券 這項改革將主要規範加密貨幣交易的規則,從《支付服務法》轉移到《金融工具與交易法(Financial Instruments and Exchange Act)》;這反映政府觀點,即數位資產現今主要是為投資而持有,而非用於支付。 這種轉變並不代表比特幣與其他加密貨幣會自動成為證券。金融廳(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的官方說明指出,加密資產仍將保留為一個獨立的金融商品類別,並將依其技術與市場特性制定對應規則。 已登記的加密交易所將被更名為「加密資產交易事業」,並在若干方面納入與日本證券體制相類似的框架。涵蓋託管、冷錢包管理與客戶資產保護的既有要求將維持不變,但營運方在代幣上架、銷售做法、外包以及市場監控方面,將面臨更嚴格的控管。 法律也要求交易所建立準備金,以協助在未經授權的資產外流後對客戶進行補償。準備金比率、上架標準與營運要求的精確內容,將稍後透過內閣命令與金融廳法規訂定;因此僅完成法案通過並不足以完全落實新制度。 代幣揭露將成為法定義務 發行人若進行特定加密資產的公開發售,必須在出售前揭露資訊,包括代幣的功能、供給量、底層技術、商業架構與財務狀況。重大進展將觸發額外通知;而透過發售募集資金的發行人,通常將面臨年度申報要求。 這項義務比「每一個區塊鏈計畫都必須普遍通報」的全面報告規則更窄。對於沒有慣常發行人的比特幣與其他資產,則會由選擇將其上架的受規範交易所來評估並揭露。 該框架也承認代幣可能變得足夠去中心化。當對網路的控制已分散後,發行人可申請豁免持續揭露;之後,提供相關市場資訊的責任將移轉到交易平台。 這種區分很重要,因為日本並未打算長期強迫去中心化協議納入企業式的報告模型。法律改為在代幣發展的每一階段,將揭露責任交給最能提供可靠資訊的、可辨識的參與者。 日本設立專門的加密內線交易禁令 該法案將禁止在持牌日本平台所處理的加密資產上,基於重大且未公開資訊進行交易。涵蓋資訊可能包括:交易所決定上架或下架某代幣、影響發行人的重大事件,以及涉及加密資產供給中異常大量份額的計畫交易。 這些限制將適用於發行人、交易所員工、準備大型交易的各方,以及從他們處取得機密資訊的人。若未先進行揭露就分享內線資訊,或在揭露前就建議進行交易,也同樣會被禁止。 違反者可能面臨最高 5 年有期徒刑或最高 500 萬日圓罰金,並同時受到行政性財務罰則。未登記的加密營運將面臨另一波執法升級,最高刑期將由 3 年提高到 10 年。 更嚴厲的處罰不僅針對一般的交易所行為。日本證券監管機構將獲得更強權力,以調查未獲許可的平台、詐欺性的投資招攬,以及未能揭露招攬者報酬的付費加密建議。 20% 稅率有重要限制 日本目前將多數個人加密獲利視為雜項收入,適用累進的全國與地方稅負,最高可達約 55%。政府 2026 年的稅制改革計畫將把符合資格的獲利移入單獨的 20% 稅制,由 15% 全國所得稅與 5% 地方稅組成,不包括復興特別附加稅。 較低稅率不會自動涵蓋每一次錢包交易、海外交易或數位資產。其設計目的,是針對由依修正後 FIEA 受監管的企業所處理的加密資產,以及符合最終法定條件的特定現貨、衍生品與 ETF 交易。 符合條件的損失可結轉 3 年,讓投資人得以抵扣未來的獲利。此待遇將使涵蓋的加密活動更接近上市股票與受規範的衍生品,但政府尚未提出將加密納入日本免稅的 NISA 投資帳戶。 時間安排也仍有條件。金融廳表示,稅制變更將自修正後金融法律開始生效後的次年 1 月起適用。由於主要加密條款預定將在公布後 1 年內由政府指定的日期開始施行,因此精確的稅制起始日取決於最終落地的行事曆,而不僅僅是國會通過。 法案鋪出 ETF 路徑,但尚未完成 將加密納入 FIEA,移除了日本現貨加密基金的一個重大觀念性障礙;而稅制包也已預期,符合資格的加密 ETF 收入將獲得相同的單獨 20% 稅務待遇。 日本境內的比特幣 ETF 僅因本法案通過而無法立即開始交易。金融廳表示,日本必須在《投資信託與投資公司法(Investment Trust and Investment Corporation Act)》下,另外修正執行命令,才允許投資信託直接持有符合資格的加密資產。 隨後,基金經理需設計產品、交易所必須核准上架,而監管機關仍將評估託管、估值、流動性與投資人保護安排。因而,認為該立法已經把現貨 ETF 直接合法化的說法,會誇大本次國會表決所能達成的成果。 落地方式將決定商業影響 這項改革為日本提供了類似證券的框架,用於揭露、市場行為與執法,同時仍保留加密作為其自身的法律類別。其實際效果將取決於決定哪些資產可享較有利稅務待遇的後續規則、交易所如何評估去中心化程度,以及營運方必須符合哪些準備金或託管義務。 最強的商業催化劑最終可能不是單純的重新分類,而是上述措施的組合。20% 的稅率可能降低日本投資人透過海外場地進行交易的動機;而受規範的 ETF 則可透過既有券商與基金基礎設施提供管道。 日本的監管轉向已伴隨私部門對穩定幣的實驗。JCB 近期與 Circle 簽署協議,測試 USDC 用於內部跨境資金調撥,並另行探索在日本商家進行穩定幣支付,將日本的數位資產推動範圍從交易與投資產品延伸到更廣的用途。 類似的基礎設施也在全球出現。BNY 已在其 Digital Asset Custody 平台新增原生 USDC 鑄造與贖回能力,使機構客戶能透過單一受規範介面處理兌換、託管與轉帳。這項開發顯示,隨著新框架生效,日本機構可能會越來越期待的銀行基礎設施類型。 無論是這兩種結果,都尚未在國會階段完全定案。上議院最終通過將建立法律基礎;內閣命令、金融廳法規,以及單獨的投資基金修正,將決定日本的加密市場中到底有多少能真正移入這個新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