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已將「Crypto Regulation」排入 2026 年 7 月的規則制定時段,這是 Atkins 時代以來的第一個主要、針對加密貨幣的專屬規則。該規則目前正在白宮資訊與監管事務辦公室(Office of Information and Regulatory Affairs)審查。
正式規則則是另一種生物。規則必須經過通知與徵求意見(notice and comment)。它會產生一份紀錄。要推翻一項最終規則,通常需要再進行一次完整的規則制定(rulemaking),並附上有理據的解釋,且該解釋要能夠通過司法審查;試圖縮短流程的機構在法庭上會輸。Bankless 的說法非常精準:SEC 迄今依賴的是工作人員指引與它的分類,但正式規則對未來委員會而言要推翻得困難得多。
在 2017 與 2018 年左右,同樣的想法在沒有安全港、也沒有條件的情況下運作。專案把代幣賣給大眾,抱持的是這樣的理論:只要技術足夠的白皮書,就能把投資合約變成某種別的東西。結果是現代金融史上零售詐欺最集中(one of the largest concentrations of retail fraud)的一次。接下來七年 SEC 的執法態度——也是產業花了十年一直抱怨的那段——就是對那個時期的回應。Regulation Crypto 提議在條件之下允許造成那種後果的活動,而證明這些條件是「必要且不可或缺的支撐」(load-bearing)的責任落在該機構身上。
缺口也是唯一會持續的部分。規則與解釋是在加密產業把它的法律地位租借出去:租借給那些握有席位的人。眼下租金很便宜,而且房東很友善。這樣的安排在事情不再如此之前都很不錯,而支持該法案的整個論點縮成一句話:會不會有人相信租約會被續簽。以過去十年的證據來看,這不是一個嚴肅的資本配置者會拿別人的資本去押的賭注;所以「安靜的規則制定」與「喧鬧的法案」根本不是替代品。一個是好年份(a good year)。另一個是地板(a floor)。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計劃在 7 月合法化代幣銷售
每個人都在盯著一項可能不會通過的法案。與此同時,花了七年時間起訴這個產業的那個機構,悄悄排定了一項規則:將允許新創在不先完成登記的情況下販售代幣,而且不需要國會中的任何一票。
總結
過去一個月整個加密政策的討論都圍繞著一項法案。無論參議院要不要排定 CLARITY,無論能不能找到七位民主黨人,無論道德規範條款能不能保住,無論三個工作週是否足夠。這是一個很好的故事,而且可能結局很糟。它也完全遮蔽了這個事實:當國會在爭論時,證券交易委員會已排定了某些事情,能達成該法案所承諾的大部分內容,誰都不用投票同意,而且此刻就坐在白宮、等待審查。它叫「Regulation Crypto」,安排在 7 月,而且它要做的是自 2018 年以來產業一直想要的一件事:讓新創能在美國販售代幣,而不必先把它登記為證券。
這項規則實際上會做什麼
主席 Paul Atkins 於 2026 年 3 月 17 日的談話中,首次勾勒出該框架——同一天,SEC 與 CFTC 公布了他們的聯合代幣分類(token taxonomy)。這個時機並非巧合。分類回答了「加密資產是什麼」。Regulation Crypto 回答「你可以用它做什麼」。
三個部分承擔主要重量。
新創豁免。 針對涉及特定加密資產的投資合約之募資,提供一項限時登記豁免,最長可達四年;在開發者朝成熟邁進的過程中,給予監管上的空窗期。Atkins 將資格聚焦在早期專案:在前四年內公司估值低於 500 萬美元的那類新創,能在該期間內募集最高 500 萬美元。關鍵在於:這項豁免是非獨家的,也就是說,聯邦證券法下的其他任何資金募集豁免都仍可與之並行使用。
募資豁免。 對於超過最早期階段的專案,提供更大的允許額度:企業家在任何 12 個月期間內最高可募集 7,500 萬美元,同時仍保有依賴其他登記豁免的能力。從該機構的議程報導來看,這將附帶條件,包括經審計的資產負債表與關於發行人財務狀況的聲明,以及在依賴該豁免進出時通知委員會。
去中心化的安全港。 這是最具重大性的部分。該提案將為完成或從其網路上的集中式管理努力轉向的發行人建立一個明確的安全港:當管理性努力停止後,該代幣就允許退出證券分類。這就是產業自 Hinman 演講以來一直在要的去中心化下坡道(off-ramp),並且會對那些代幣交易的次級市場採用客觀標準。
除了這三點,該提案還延伸至代幣化證券,並且明確點名 DeFi 是一個符合條件的公司將獲得免於執法行動保護的領域。該機構已以實際行動承認(effectively acknowledge)多年前從業者所說的事:傳統的證券登記與去中心化協定以及自動化的智慧合約系統不相容。另方面,SEC 已展開一項意見徵詢,審查現貨加密 ETF 的核准程序,並提出一個對初始申請使用機密文件流程的方案;這是在投資管理處(Division of Investment Management)的主管承認該機構曾錯誤處理現貨加密基金的同步推出之後。
為什麼這比看起來更大
這裡有一個沒被大聲說出來的論點,而且它顛倒了整個 CLARITY 的框架。
美國的加密產業目前主要是靠行政手段在運作。2026 年 3 月的聯合解釋將 16 種被點名的資產分類為數位商品;這是屬於委員會層級的解釋性發布。它對 SEC 與 CFTC 都具有約束力,因此比先前的工作人員指引更強,而且已在基金登記聲明中被引用。但它不是規則,也不是法律。未來的某個委員會可以在未先通知、未先徵求意見、也未經國會的情況下,發表不同的解釋。
正式規則則是另一種生物。規則必須經過通知與徵求意見(notice and comment)。它會產生一份紀錄。要推翻一項最終規則,通常需要再進行一次完整的規則制定(rulemaking),並附上有理據的解釋,且該解釋要能夠通過司法審查;試圖縮短流程的機構在法庭上會輸。Bankless 的說法非常精準:SEC 迄今依賴的是工作人員指引與它的分類,但正式規則對未來委員會而言要推翻得困難得多。
因此存在一個耐久性的階梯,而值得把位置說清楚。
工作人員指引不約束任何人。委員會的解釋約束相關機構,且可被另一個解釋所取代。正式規則在被下一次規則制定推翻之前都會約束。法律則在國會採取行動之前都會約束。產業花了一年去爭取最高那一階的席位,卻在相當程度上忽略了:該機構正悄悄在建造第三階。
這也引出了一個尷尬的問題,值得直接問:如果 Regulation Crypto 公布並能經過意見徵詢而存活,那麼它到底能提供多少 CLARITY?不會是全部。這項規則無法在 SEC 與 CFTC 之間劃分管轄,因為只有國會才能重寫機構的法定職權(agency mandates)。它也無法約束未來的國會。但登記豁免、募資允許額,以及去中心化下坡道是大多數建置者最在意的條款,而且該機構能只靠這些就交付。
還有一個值得點名的進一步諷刺。 「Reg Crypto」也是參議院版本的 CLARITY 法案中,關於資金募集豁免的非正式名稱,在第 103 條;它將在《1933 年證券法》(Securities Act of 1933)下建立一項新的豁免。該法案與該規則正朝著同一種機制從兩個方向匯合。如果兩者都落地,它們會重疊。如果只有其中一個落地,產業短期內可能不會察覺太多差異。
為什麼走機構路線比法律更糟
持懷疑態度的批判是存在的,而且應該給它全部分量,因為圍繞這項提案的熱情在文件尚未發布之前就已跑到前頭。
先從明顯的開始。如果 CLARITY 死了,美國加密「規則該怎麼定」的負擔幾乎完全會落在一個機構與一套提議豁免上。這對一個數兆美元規模的資產類別而言,是個脆弱的基礎。它也讓單一委員會的巨大裁量權集中在同一個地方,而該委員會的組成會隨政府任期而變動——正是產業聲稱想要解決的精確問題。用敵對的 SEC 換成友善的 SEC,並不等同於把監管不確定性換成監管確定性。
門檻是第二個問題,而且這將會是一場爭戰。500 萬美元的新創上限與每年 7,500 萬美元的募資上限聽起來很慷慨,直到你注意到:它們一經公布就會面臨強烈審視。消費者倡議者會主張:代幣銷售的登記豁免是在重演 2017 年 ICO 熱潮,只是加上符合規範的外衣(compliance veneer),而他們會拿出一整個十年的詐欺數據來引用。豁免門檻與去中心化下坡道,正是最可能在意見徵詢期間被收斂的條款,因此一項在 7,500 萬美元上發布的規則,最終可能定在明顯更小的數字。
安全港也比慶祝所暗示的更窄。它的功能是下坡道(off-ramp),不是赦免令(amnesty)。發行人仍須為募資期間內任何不實陳述負責;這意味著該豁免能減輕登記負擔,卻不會減輕反詐欺(antifraud)的風險。去中心化測試本身也必然依賴事實:判斷管理性努力是否真的已經停止,是一種判斷,而由一個機構作出的判斷,本質上就是另一個機構也能用不同方式作出的判斷。
接著是時程。Atkins 最初表示 Regulation Crypto 會在 1 月推出;現在是 7 月。該提案正處於 OIRA(白宮資訊與監管事務辦公室)的審查中,而白宮的監管審查也不是走形式就算。發布之後,會有一段公開意見徵詢期,接著是最終規則,然後才是遵循(compliance)生效日期。從 7 月的排定時段到一項能真正生效的規則之間,現實距離以「季度」計算,而不是「週」。任何把這當成迫在眉睫的救助的人,都沒有看過規則制定的過程。
整個計畫也建立在加密產業不太有理由期待的機構延續性之上。Atkins 把這項主導計畫直接連結到總統希望把美國打造成全球加密資本的野心。這是一種政治性的框架,而政治性的框架會過期。
2017 年的幽靈
要以誠實方式處理這項提案,就必須面對那個會界定其意見徵詢期的反對理由,因為它不是惡意的反對,而且產業一直假裝它不是。
在 2017 與 2018 年左右,同樣的想法在沒有安全港、也沒有條件的情況下運作。專案把代幣賣給大眾,抱持的是這樣的理論:只要技術足夠的白皮書,就能把投資合約變成某種別的東西。結果是現代金融史上零售詐欺最集中(one of the largest concentrations of retail fraud)的一次。接下來七年 SEC 的執法態度——也是產業花了十年一直抱怨的那段——就是對那個時期的回應。Regulation Crypto 提議在條件之下允許造成那種後果的活動,而證明這些條件是「必要且不可或缺的支撐」(load-bearing)的責任落在該機構身上。
這項提案的最強辯護(steelman)是:這些條件確實有意義上的不同,而且確實如此。2017 年模式沒有揭露要求;募資豁免則構想包含經審計的資產負債表以及關於發行人財務狀況的聲明。它沒有通知義務;這項提案則包含在進入與退出該豁免時對委員會發出通知。它沒有時間上限;新創豁免可延續至四年,然後空窗期結束。它在實務上沒有反詐欺的約束;安全港會明確保留:發行人仍須為募資期間內的不實陳述負責。最後,它甚至沒有任何「退出測試」:而去中心化下坡道要求發行人必須真的放棄管理控制(managerial control)才能離開證券身分——這正好與 2017 年的模式相反:當時創辦人仍保有控制權,並且無論如何都宣稱自己已去中心化。
最後這一點是該提案最強的地方,也值得比被引用的那些美元數字更多關注。當管理性努力已停止的客觀標準,一次要完成兩個工作。它會給誠實的專案一條明確的成熟路徑。它也會讓不誠實的說法更難成立:因為想要走下坡道的專案,必須放棄先前讓代幣對內部人士變得有價值的那種控制。若設計得夠好,安全港就不是漏洞(loophole)。它是一道濾網(filter)。
若設計得不夠好,它就會變成漏洞。一切都取決於該標準落在哪裡、如何被測試、以及誰來審查這個主張,而這些都不可能從議程條目中得知。某個去中心化測試若允許專案透過解散基金會(foundation)並保留多重簽名(multisig)就能通過,則比根本沒有測試還糟:因為它把一個事實性問題轉成了文書作業,並替最後被形成的代幣得到一種聯邦層級的祝福。
因此,意見徵詢期才是故事,而不是公告本身。消費者倡議者會帶著詐欺數據來,主張門檻太高。產業則會帶著自己的說法前來,主張門檻太低。最終規則會落在某個介於兩者之間的位置,而真正重要的數字也不是 500 萬美元或 7,500 萬美元。真正重要的是:發行人必須切實放棄多少控制,才能真正走上那條下坡道。盯緊那一段條款。其他的一切都能被協商,而那一點不能。
時程告訴你的事
關於 Regulation Crypto,最能揭示真相的不是它的內容。是它在行事曆上的位置。
SEC 把它的第一個主要加密規則制定排在「CLARITY 將要通過或死亡」的那個月份。就多方說法而言,該提案的範圍與時程,部分與法案的命運綁在一起。把它讀成:該機構在做對沖(hedging)。如果國會端出結果,該規則就能與法律相互協調、並填補缺口。如果國會失敗,該規則就會成為框架,而 SEC 會把那段時間用來建置框架,而不是等待。
這是一種稱職的機構行為,同時也是對機率的一個靜默判決。對於機構而言,如果它真的預期立法會通過,就不會排定 contingency framework(備援框架)給那項立法。預測市場給出的 CLARITY 2026 年通過機率在「20 多%到 30 多%」之間。SEC 的規則制定行事曆看起來也與交易者的判斷一致。
對於任何真正想在這個市場裡建置的人,實務指引會顛倒你原本會聽到的建議。法案是喧鬧的故事、且機率較低。規則是安靜的故事、且機率更高。留意該提案是否能通過 OIRA,並如排定在 7 月發布。留意去中心化下坡道是否能在客觀標準不被破壞的前提下存活,因為該條款的工作量比任何其他條款都多。留意募資門檻是否能在意見徵詢期間維持。也留意該機構的 Reg Crypto 與 CLARITY 第 103 條之間的名稱撞車:因為如果兩者都存活,就會有人花一年去把它們的內容逐一調和。
七年前 SEC 的立場是:多數代幣屬於未登記的證券,而適當的回應是執法。如今同一個機構卻提出:允許創辦人不必登記就能販售代幣。底層法律沒有改變。改變的是「誰在蓋房子」,這要嘛是支持通過 CLARITY 的最強論據;要嘛是顯示產業其實不需要它的最清楚證據。它不可能兩者都成立,而接下來三週會決定是哪一種。
還有一種可供閱讀的角度,而且也許是正確的。也許根本不是在法案與規則之間做選擇。分類在 3 月把這些資產分好類。Regulation Crypto 將管制它們如何被販售。CLARITY 將把誰來監督市場做出切割,並讓前兩項的機制都不會落在下一個委員會的射程之外。這是三份不同的工作,而只有第三份需要國會。產業在四個月內就把其中兩項裝進去了,而且這來自一個該產業花了十年在打訴訟的機構;就結果而言,它比自己宣傳的說法承認的還要做得好,而剩下的缺口也比一年份的票數計算報導所暗示的更窄。
缺口也是唯一會持續的部分。規則與解釋是在加密產業把它的法律地位租借出去:租借給那些握有席位的人。眼下租金很便宜,而且房東很友善。這樣的安排在事情不再如此之前都很不錯,而支持該法案的整個論點縮成一句話:會不會有人相信租約會被續簽。以過去十年的證據來看,這不是一個嚴肅的資本配置者會拿別人的資本去押的賭注;所以「安靜的規則制定」與「喧鬧的法案」根本不是替代品。一個是好年份(a good year)。另一個是地板(a floor)。
**免責聲明:**本文僅供資訊與教育目的使用,不構成任何財務、投資或法律建議。本文描述的是一項尚未發布的擬議規則制定,以及提案條款、門檻與時程可能會在白宮審查與公開意見徵詢期間出現重大變動。本文內容不構成任何買入或賣出資產的建議,也不構成任何依賴任一豁免的建議。請務必自行進行研究。本資訊截至 2026 年 7 月 17 日為止皆為正確。
常見問題(FAQ)
Regulation Crypto 是什麼?
這是一項擬議的 SEC 規則制定,是 Paul Atkins 主席任期以來第一個主要、針對加密貨幣的專屬規則,已被放入該機構 2026 年 7 月的規則制定時段。它將針對某些鏈上金融活動建立登記豁免與安全港,包括新創豁免、更大額度的募資豁免,以及一種安全港:當管理性努力停止後,允許代幣退出證券分類。DeFi 與代幣化證券也被明確點名。
一家新創在不登記的情況下,最多可能募到多少?
已討論兩個層級。第一個是針對早期階段專案的新創豁免,其描述是:針對在前四年內公司估值低於 500 萬美元的公司,允許在該期間內募集最高 500 萬美元。第二個是更廣泛的募資豁免:允許在任何 12 個月期間內最高募集 7,500 萬美元,且需符合條件,包括經審計的資產負債表以及關於發行人財務狀況的聲明。兩者都將是非獨家的,讓其他豁免仍可被使用。
去中心化安全港是什麼?
這是一種機制:允許某個已完成或已從其網路的集中式管理轉向的代幣發行人,使該資產得以退出證券分類。它對「何時不再受投資合約約束」這個問題採用客觀標準,而這對代幣交易的次級市場最為重要。這是下坡道(off-ramp),不是赦免令(amnesty):發行人仍須為募資期間內的任何不實陳述負責。
這會取代 CLARITY 法案嗎?
不完全取代。規則無法在 SEC 與 CFTC 之間分割管轄,因為只有國會才能重寫機構的法定職權,而且該規則也無法約束未來的國會。但登記豁免、募資允許額,以及去中心化下坡道是大多數建置者最在意的條款,而 SEC 只靠這些就能交付。令人困惑的是,「Reg Crypto」也是參議院 CLARITY 文本第 103 條中資金募集豁免的名稱。
為什麼規則比現行指引更耐久?
因為它們被推翻的方式不同。工作人員指引不約束任何人。2026 年 3 月的聯合解釋會約束 SEC 與 CFTC,但可以在不需要通知、不需要徵求意見、也不需要國會的前提下,以另一個解釋取代。正式規則則需要再進行一次完整的規則制定才能推翻,且必須有一份能通過司法審查的有理據解釋。這種程序摩擦正是讓規則對未來委員會更難推翻的原因。
何時會生效?
不會很快。該提案正在白宮資訊與監管事務辦公室審查。如果它如排定在 7 月發布,接著會有公開意見徵詢期,然後是最終規則,最後才是遵循生效日期。Atkins 最初鎖定 1 月,但後來延到 7 月。從此到能運作的規則之間的現實距離,以季度計算。
主要的批評是什麼?
三點。其一:代幣銷售的登記豁免會把 2017 年 ICO 模式重新包裝成帶有合規外衣的版本,而倡議者會用長達一十年的詐欺數據來反駁。其二:門檻與下坡道是最可能在意見徵詢期間被收斂的條款,因此最終規則可能會看起來小得多。其三:把美國加密的規則集中在單一機構,使得從敵對委員會換成友善委員會,但卻沒有提供真正的確定性。
這跟 CLARITY 法案的機率有什麼關聯?
直接相關。SEC 已把它的第一個主要加密規則制定排在與 CLARITY 將要通過或死亡相同的月份,而該提案的範圍與時程也部分與該法案的命運綁定。機構不會為它預期會通過的立法建立備援框架。預測市場把 2026 年通過機率定在「20 多%到 30 多%」的範圍,而規則制定行事曆看起來也持有相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