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這門生意



今天我不帶任何的慈善基金會,也不捧不貶任何人的運作,我只說一個底層邏輯,一個客觀事實,那就是任何東西,只要沉澱了巨大的資源;任何人,只要擁有了這巨大資源的分配權,那么哪怕這個人完全不貪污,這個東西的運作完全透明、合法、有理有據,運作人本身也能獲得巨大的好處。慈善基金會,就是非常典型的「借雞下蛋」型的生意,它的資金來源,來自募款,來自人們的愛心,唯一的成本,就是募集人需要不停地募集——你也可以把它看成是募集人透過資源、名氣,和勞動,交換了這些錢。這個錢雖然不屬於募集人,但使用權基本在他的控制之下,天下有那麼多需要捐助的地方,他可以決定給誰和不给誰,且完全合情合理——反正都是做善事,並不存在 a 的善事比 b 的善事更緊急,或者一定要給 a 更多、給 b 更少,這些完全都在管理人的一念之間。

那我請問,大筆資金存在哪裡,是不是說了算?每家銀行是不是幾乎一樣?把這筆錢買成什麼,是不是說了算?用這筆錢去資助某家醫院在某種病上的研究,還是給某個貧困山區或者對某次天災的救援,花多少,是不是也是說了算?你不能說他給 1000 萬是錯,要給 5000 萬才是對吧?這是沒有標準的。這些錢在使用環節上,管理人哪怕並不拿一分钱到自己口袋里,可是那麼多錢擺在這裡,接收方為了爭取到這些錢,會怎麼做?

它可能不直接以賄賂的形式,但資源互換是 100% 有的,我給你宣傳什麼東西,給你什麼東西的便利,有個什麼生意讓你參與,有個合作我只找你不找別人等等,這些都不一定要有关聯方的,商業流程也非常正常,你就算查到死,都不會知道這幾件事之間有什麼聯繫——這就是我說的:當你對大筆的資金擁有去向控制權的時候,你就一定能從中獲得巨大的利益,你甚至不需要貪污裡面的一分钱,也不需要提出來要什麼回扣,全都不需要。

所以它本質上就是生意,不管你發心如何,你都無法避免地獲得這些好處——它是正常的。你作為人們透過獻愛心來獲得情緒價值的節點,沒有好處才是不正常的。但它往往被包裝成無私奉獻,這是不對的,只要你成為大筆資金的使用節點,它從客觀上就不可能無私奉獻,哪怕你一點不要利益,利益都會在無形之中補償到你的身上。

那你說這些基金會難道就是撈錢?這不也確實幫到了很多人嗎?是的,可那是應該的,因為這個錢本來就是其他人的,分配者光靠「分配社會財富」的這個動作,就已經截流了一部分社會財富了——你能理解嗎?它可能是名聲,可能是合作機會,也可能是生意,總之,對社會財富一定是有截流的,因為這些東西原本可能屬於另一個人,而另一個人甚至在失去了之後還渾然不覺。

生意就是生意,不是交易隱蔽了一點就不是生意了,它是正常的,只是別用無私奉獻來混淆了這一點。任何人只要跟你說自己是無私奉獻的,都要小心,因為我們並不怕任何攤開來的生意,該給多少報酬,給就是了,怕的是什麼?是資訊黑箱,是讓我們卸下防備,做出違背理性決策的感性交易,那個才是真正的暴利。#GT二季度销毁257万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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