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航法落地 低空經濟「飛」得更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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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無人機送外賣、噴灑農藥,到城市空中巡檢、低空航拍,低空經濟早已悄然滲透進粵港澳大灣區居民的日常生活。作為全國低空經濟的先行地,廣東省已經集聚超 1.5 萬家低空產業鏈企業,占全國三成以上,無人機製造、應用場景開發和配套服務形成了完整生態。

產業高速奔跑的另一面,是規則滯後帶來的普遍困惑:合法空域的邊界在哪?申報審批該走什麼流程?飛行資質要滿足哪些標準?一架小小的無人機,到底怎樣才算合規飛行?

「日常大家使用的高德等主流導航地圖,採用的都是國標座標系,而無人機空域申報卻要求提交 WGS-84 座標。」一家無人機企業向記者介紹,當前低空產業在操作層面仍面臨不少類似的技術性障礙——資訊壁壘層層疊加,企業光是弄清楚「該找誰、按什麼標準申報」就要耗費大量精力,還有人乾脆搞起了「黑飛」,給航空安全管理帶來了不小的混亂。

7 月 1 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正式施行,首次從國家法律層面為低空經濟築牢制度框架。廣東省低空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的總經理李夢怡对此感觸頗深,此前雖有一些無人機管理條例,但相對於法律而言,效力層級和約束範圍都有局限。「現在有了法律保障,我們在講究日常治理、建立跨部門協同機制的時候,會有更充分的法律依據了。」

此次修法的核心突破集中在幾個關鍵層面。一是首次在法律層面確立無人機適航許可和唯一產品識別碼制度,每一架無人機都將擁有可追溯的「數字身份」。二是將低空空域劃分、監管服務平台建設等寫入法律,地方監管部門由此承擔起規劃、協同與安全管理的複合職責。三是通用航空經營許可與運行許可趨向合併,准入路徑有所簡化,但安全責任、保險投保和資料留痕等要求都更趨體系化,體現了國家「放管結合」的監管思路。

低空經濟正步入法治化新階段。後續配套細則、監管平台建設和跨區域協調機制的完善,仍需各方持續用力。但對於身處產業一線的企業而言,有法可依,就是最大的確定性。

(編輯:文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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