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提議在現有規則下制定加密貨幣稅務指引

南非稅務局已發布一份指南草案,說明在南非現行稅法下應如何對加密資產課稅。該提案公開徵求意見至2026年8月31日,之後南非稅務局將推進最終版本。

摘要

  • 南非稅務局表示加密貨幣並非貨幣,將數位資產維持在所得稅與資本利得稅的規範內。
  • 草案將交易、互換及加密支付視為現行法律下可能發生的課稅事件。
  • 公眾意見徵集開放至8月31日,南非正在釐清加密稅務申報規範。

該草案並未制定新的加密稅法。它解釋了1962年《所得稅法》下的現行規定如何適用於購買、出售、交換、消費、挖礦、質押或收取加密資產的個人。

南非稅務局表示,這份指南涵蓋與加密貨幣相關的特定所得稅及資本利得稅議題。它也指出,該草案未涉及加值稅,因此增值稅的處理方式不在本文件範圍內。

加密貨幣被視為資產,而非貨幣

草案重申南非稅務局長期以來的立場,即加密資產並非法定貨幣或外幣。相反地,南非稅務局將其視為無形資產以進行稅務處理。

該局表示:「加密資產並非『貨幣』,因此也不是『外幣』。」這項措辭至關重要,因為它將加密貨幣置於現行的所得稅與資本利得稅規則之下,而非外匯規則。

《加密貨幣新聞》先前曾報導,南非稅務局已將加密貨幣視為具無形性質的資產。這份新草案將該立場擴展為更詳盡的納稅人指南。

草案指出,稅務處理方式取決於每個案例的具體事實。經常交易者可能適用所得稅處理,而長期持有者若事實支持,則可能適用資本利得稅。

交易、互換及消費可能觸發稅務

該指南草案表示,將加密貨幣賣成法定貨幣可能構成課稅事件。它也涵蓋加密貨幣對加密貨幣的互換、以加密貨幣支付商品或服務、挖礦、質押、空投、硬分叉及去中心化金融活動。

南非稅務局高度重視納稅人的意圖。它表示,官員可能評估個人購買資產的原因、持有時間、交易頻率以及他們計畫如何運用該資產。

該局表示:「納稅人對某項資產的意圖可能隨時間改變。」這意味著個人可能最初是長期持有者,但如果其行為發生變化,後續可能更類似交易者。

草案也指出,贈與稅可能適用,因為加密貨幣可歸屬於財產的定義範圍。當個人無償贈與加密貨幣而未收取回報時,這點可能很重要。

隨著採用率上升,申報壓力增大

南非稅務局已表示,正常的所得稅規則適用於加密資產。納稅人必須在收到或應計加密收益的課稅年度內申報加密收益或損失。

稅務機關也表示,未申報應稅加密收益可能導致利息與罰款。它在稅務稽查期間擁有廣泛的法律權力,可收集第三方金融資料。

南非也已採用《加密資產申報框架》。根據CARF,加密服務提供商必須收集並向南非稅務局申報特定的用戶與交易資料。

第一個CARF申報期間為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南非稅務局表示,個人納稅人無需直接提交CARF申報,但仍必須在其所得稅申報表中申報加密交易。

這份草案發布之際,南非仍為非洲較大的加密市場之一。Chainalysis表示,南非在其2024年區域報告涵蓋的一年期間內,接收了約260億美元的加密貨幣價值。

公開意見徵詢期為用戶、稅務顧問及加密貨幣公司提供回應時間。目前,南非稅務局旨在現有法律下尋求更清晰的處理方式,而非為數位資產建立獨立的稅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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