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刑期+罰款,這電費省得有點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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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警方查獲巴生港自由區盜電挖礦案件,2 人被捕
南巴生警方7月3日於巴生港自由區一倉庫突擊,查獲以盜電挖礦的案件,涉兩人:本地20歲男子與31歲外籍人士,設備被扣。案按刑法第427條及1990年電力法第37(1)條調查,最高可判5年監禁、罰款,或兩者並處;兩名嫌疑人將於7月4日起延扣4日至7月7日以協助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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