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八部門:禁止為虛擬貨幣發行交易提供網路行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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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 News 消息,4 月 24 日(UTC+8),中國人民銀行等八部門聯合發布《金融產品網路行銷管理辦法》,將自2026年9月30日起實施,系統規範金融產品網路行銷活動。辦法明確,僅經批准的金融機構及其自營平台和受託第三方網際網路平台可開展金融產品網路行銷,禁止為非法集資、虛擬貨幣發行交易、非法外匯保證金等非法金融活動提供網路行銷服務。辦法對行銷內容真實性、風險揭示、演算法推薦、彈窗廣告、帳號命名、商標用語、合作模式、數據與個人資訊保護等提出細化要求,並明確金融管理部門、網信、電信及市場監管等部門的監管分工和處罰措施。(來源:中國國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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