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同事,請客戶吃飯,一共花了7900。回公司報銷,說只能按標準的3000報,超標的部分需要他自己貼。


為此,他輾轉公司各個部門,最後實在沒辦法了,大家猜猜怎麼著?
他直接拿著公司沒給報銷的憑證,去了客戶那裡,愣是把多出來的餐費給AA回來了。
合作黃沒黃我不知道,但從那以後,公司再沒人敢張口讓員工墊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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