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週一,A股將告別5%漲跌停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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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起,主板風險警示股票的漲跌幅限制比例將調整為10%。上證報記者採訪了解到,本次交易規則修訂對於投資者交易操作影響有限,不過,投資者仍需及時關注交易規則變化,合理參與交易。

主板風險警示股票價格漲跌幅變為10%

今年4月24日,滬深北交易所同步發佈修訂後的新版交易規則(下稱「交易規則」),並於7月6日起正式實施。本次修訂旨在優化證券交易制度,促進市場穩定運行,提升市場定價效率和流動性,更好滿足投資者交易需求。

記者從上交所了解到,本次交易規則主要涉及三項核心調整內容。

**一是調整主板風險警示股票漲跌幅比例限制。**此前,主板風險警示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為5%。7月6日起,主板風險警示股票的漲跌幅限制比例將調整為10%,與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以提升定價效率,減少板塊內機制差異。

**二是優化基金收盤交易機制。**此前,滬市基金尾盤採用連續競價交易模式。7月6日起,包括ETF、LOF、REITs在內的滬市基金產品在14:57-15:00的收盤階段,將與股票一致,實行收盤集合競價,並以集合競價撮合結果確定當日收盤價。上述調整有助於統一滬市各類產品的收盤交易機制,進一步提升基金收盤階段價格穩定性和定價效率。

**三是擴展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方式適用品種。**此前,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方式僅適用於科創板股票,新規實施後,該交易方式拓展至滬市全部A股及ETF。具體交易安排上,投資者可在每個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30提交收盤定價申報,15:05-15:30,交易所系統按照時間優先順序對收盤定價申報進行撮合,並以當日收盤價成交。此外,根據規則變化與業務需要,交易規則也對紀律處分等相關規定了適應性調整。

同樣,深交所的交易規則修訂則包括以下五個方面:一是在創業板引入做市商制度。創業板股票交易可以實行做市商機制,做市商的條件、權利、義務以及監督管理等事宜,由深交所另行規定。二是創業板股票協議大宗交易成交確認時間調整為9:30至11:30、13:00至15:30。三是盤後固定價格交易適用範圍由創業板股票擴展為A股和交易型開放式基金。四是優化自律監管措施和紀律處分安排。五是將主板風險警示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由5%調整為10%。

北交所此次修訂具體內容包括,推出股票盤後固定價格交易、調整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的大宗交易價格範圍、明確風險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交易規定、增加嚴重異常波動監管安排等。同時,交易規則對規則表述及體例結構進行了調整。

投資者需注意三大變化

整體來看,本次交易規則修訂對於投資者交易操作影響有限。不過,投資者仍需及時關注交易規則變化,合理參與交易。

**一是調整基金尾盤交易習慣。**在基金原本的連續競價機制下,14:57-15:00期間,投資者可以提交限價申報和市價申報,未成交申報可以撤銷,交易實時連續進行。新規實施後,與股票一樣,最後三分鐘投資者僅可提交限價申報,且不可撤單,所有委託統一集合競價撮合。請投資者關注收盤階段申報委託與撮合機制方面的變化。

**二是及時熟悉新增的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方式。**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未設置投資者適當性門檻,最低申報數量與競價交易一致,較競價交易延長半小時,投資者有交易需求的,盤後固定價格交易可作為一項可選交易方式。需要留意的是,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按照收盤價成交,無法自主定價,同時交易活躍程度與連續競價有較大差異,建議投資者結合收盤價格、流動性情況理性交易。

**三是審慎參與主板風險警示股票交易。**有資本市場研究人士向記者表示,主板風險警示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雖然放寬,其風險特徵依然不同於普通股票,仍然代表公司存在經營或其他重大風險,退市風險依然存在。投資者應當充分了解股票風險警示制度和交易規定,關注股票的基本面情況和相關風險提示公告,根據自身財務狀況、風險承受能力等,審慎參與風險警示股票交易。

附:主板風險警示股票(截至7月1日收盤)

本文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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