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通過了針對交易所和穩定幣的加密貨幣法律。

台灣已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為加密貨幣交易所和穩定幣發行商在多年的法律不確定性後,提供了明確的執照申請途徑。

摘要

  • 台灣的新加密貨幣法律要求交易所及其他虛擬資產業者取得金管會執照。
  • 穩定幣發行商必須獲得中央銀行及金管會核准,同時維持全額儲備擔保。
  • 現有已註冊的加密貨幣業者在新的執照制度全面適用前,享有過渡期。

台灣立法院於6月30日三讀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將法案送交總統賴清德進行下一步。金管會表示,這項法律將台灣的加密貨幣監管從反洗錢註冊,擴大到對營運、市場秩序及客戶保護的更全面監管。

該法針對七類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制定規範,包括交易所、交易平台、轉移服務商、保管業者、承銷商及貸款服務提供者。根據金管會聲明,法律涵蓋內部控制、網路安全、資產上架審查、客戶資產隔離、委外作業、民事責任及財務報告等範疇。

加密貨幣業者面臨執照規範

根據新法,加密貨幣業者必須在營運前取得金管會核准。金管會表示,現有業者若在法律生效前已完成反洗錢註冊,將有12個月的時間申請核准,並在21個月內取得所需執照。

台灣立法委員通過加密貨幣與穩定幣法案https://t.co/b4A43U24Nz pic.twitter.com/ZETlyTN9GY

— 台灣新聞 (@TaiwanNewsEN) 2026年7月1日

該法也為需要更多時間的業者提供有限的緩衝期。金管會表示,過渡期可延長三個月,但僅限一次。未能按時完成程序的業者,將不得繼續在台灣從事虛擬資產業務。

穩定幣納入央行角色

穩定幣發行商需要在台灣發行代幣前,獲得台灣中央銀行及金管會的雙重核准。根據金管會,法律要求發行商維持全額儲備資產,將儲備置於信託,並定期進行審計及公開揭露。

如crypto.news先前報導,台灣金管會先前曾計劃一項草案,允許本地銀行發行與新台幣掛鉤的穩定幣。該計畫賦予央行穩定幣監管角色,並將本地穩定幣核准權歸於金管會。

最終法律也針對無牌營業及市場濫用行為設立刑事罰則。根據《焦點台灣》報導,非法經營VASP或發行穩定幣可處最高七年有期徒刑,並處最高新台幣1億元(約314萬美元)罰金。

詐欺及市場操縱行為的罰則更重。根據《焦點台灣》,違者可處三至十年有期徒刑,並處新台幣1000萬元至2億元罰金。

新法終結法律灰色地帶

該法為台灣加密貨幣產業提供了正式的法律基礎,此前許多業者僅依賴反洗錢註冊,而非完整執照。立法文件指出,該法旨在保護客戶、支持產業發展,並使台灣更接近歐盟、日本及南韓等市場的全球標準。

此外,金管會於2025年3月公布了《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其中包含加密貨幣業者執照規範、穩定幣標準及投資人保護措施。新的三讀通過將該草案方向轉化為法律,等待公布及由行政院訂定施行日期。

先前crypto.news報導,台灣央行及金管會研擬更嚴格的穩定幣規範,同時立法委員就政府扣押的加密貨幣持有量進行辯論。該次辯論顯示,數位資產在台灣已從狹義的合規問題,擴展為更廣泛的政策議題。

金管會表示,將繼續起草授權子法,並諮詢業界團體及其他利害關係人。下一階段將決定執照標準、人員規範、內部控制及穩定幣程序在實務上的運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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