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資產服務法三讀!法規三大重點一次看,立委:有望增加競爭力

台灣立法院於 2026 年 6 月 30 日三讀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新法將全面改採特許許可制,並嚴格規範資產隔離與穩定幣發行。

台灣虛擬資產產業正式邁入全新發展節點。立法院於 2026 年 6 月 30 日正式三讀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這部專法宣告過去缺乏明確規範的拓荒期劃下句點,未來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將納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的高度監理,確立保護交易人權益、防制金融犯罪以及推動金融科技創新的三大核心主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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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核心剖析:特許許可制、資產隔離與穩定幣合法化

**《虛擬資產服務法》明文規定,虛擬資產服務商必須以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設立。**整體的監管架構將由現行的洗錢防制登記制,全面轉變為特許許可制。法規提供既有業者充足的緩衝期,明確要求業者須於法規施行後 12 個月內提出許可申請,並於 21 個月內取得許可證照方能繼續營運。

針對投資人高度關注的資產安全,新法嚴格規範客戶資產與業者自有財產必須分別獨立,且業者若面臨破產,其保管之客戶資產將不屬於破產財團的範圍。此外,專法首度為穩定幣建立法源依據,規定發行穩定幣須經主管機關許可並會商央行同意,業者必須設置十足準備資產且全數信託保管,同時嚴禁發行商對穩定幣支付任何形式之利息或收益。

祭出鉅額重罰:最高 10 年有期徒刑與 2 億元罰金

為有效嚇阻市場亂象與金融詐騙,本次立法大幅提升了違規營運與犯罪的代價。法規指明:

  • 針對在虛擬資產發行或交易市場中,從事虛偽、詐欺與操縱市場的行為,將處以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 1,000 萬至 2 億元的鉅額罰金。
  • 針對未經許可違法經營虛擬資產業務或違法發行穩定幣者,將面臨最高 7 年有期徒刑及新台幣 1 億元以下罰金。若虛擬資產服務商違法動用客戶資產,或是穩定幣發行商違規動用準備金,行為負責人則面臨最高 5 年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 5,000 萬元以下罰金。

立委林楚茵與葛如鈞:堅守防線,迎向 Web3 國際競爭

在推動法案的三讀過程中,多位參與審查的立委皆發表了對於產業前景的期許。立委林楚茵指出,專法的通過確立了從登記制邁向許可制的核心,重罰機制能清楚傳遞台灣拒絕成為金融犯罪溫床的堅定立場。她強調,賦予穩定幣法源依據並要求資產隔離,將順勢打開跨境匯款、企業支付與實體資產代幣化的大門,有助於台灣在國際 Web3 競爭版圖中保持優勢。

圖源:立法院 立委林楚茵

科技背景出身的立委葛如鈞則表示,三讀通過代表台灣跨入數位金融新紀元,並將與 AI 基本法發揮綜效。他重申立法的核心精神,防詐不應扼殺創新,擁抱創新同樣不能犧牲人民的財產安全。葛如鈞並引用區塊鏈經典名言「Don't trust, just verify」,期許負責任的數位金融產業能從台灣走向世界。

圖源:立法院 立委葛如鈞

立委李彥秀與賴士葆:告別保守監理,擁抱全球金融科技浪潮

立委李彥秀回顧虛擬貨幣的發展脈絡,從 2008 年中本聰發表比特幣白皮書,到 2010 年工程師以 10,000 枚比特幣購買兩塊披薩的創舉,短短 16 年間,虛擬資產已成長為市值數兆美元的龐大新興產業。她認為健全的監理制度能吸引更多國際投資與頂尖人才,讓台灣的創新產業走得更穩健長遠。

圖源:立法院 立委李彥秀

立委賴士葆則針對過去主管機關的態度提出深刻針砭。他點出過往央行與金管會對於虛擬貨幣多抱持排斥或不願介入的保守立場,導致市場曾處於無人監管的狀態。**賴士葆強調,專法將虛擬資產納入高度監理的特許產業、將穩定幣納入金融監督,同時加速了傳統金融與加密業者的實質整合。**他呼籲行政部門必須翻轉保守思維,正視科技帶動金融發展的全球浪潮。

圖源:立法院 立委賴士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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