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根據新金融規則要求加密影響者進行認證。

印尼已針對推薦加密貨幣及其他數位金融資產的社群媒體影響者,引入強制性認證要求,為線上金融推廣新增合規規則。

摘要

  • 印尼現在要求推薦加密貨幣及其他數位金融資產的影響者須取得認證。
  • 根據新規,加密貨幣推廣只能推廣經授權的數位資產及持有許可的服務供應商。
  • 印尼加入澳洲、英國、菲律賓及南韓等國,加強對金融影響者的監管。

印尼金融服務管理局發布《2026年第6號金融服務管理局條例》,要求推薦加密貨幣及其他數位金融資產的個人取得能力認證,除非其已持有涵蓋該活動的獨立許可證。

該條例於週三宣布,並限制影響者僅能推廣在授權交易所上市的數位資產。推廣內容中出現的任何數位資產服務供應商,必須持有必要的監管許可。

根據該指令,行銷活動必須透過受監管的金融服務企業進行,這些企業仍須對推廣材料負責。這些活動也必須透過企業的官方通訊管道發布,而非透過獨立影響者的活動。

其他監管機構也收緊對金融影響者的規定

印尼加入多個已加強對金融影響者監管的司法管轄區,因應監管機構對社群媒體在投資決策中日益增長的角色的回應。

澳洲證券與投資委員會於2022年3月澄清,若影響者的內容構成財務建議或協助安排金融交易,則可能需要取得澳洲金融服務執照。ASIC 也警告,持牌金融公司可能為其聘用的影響者的不當行為負責。

英國金融行為監理總署於2024年發布指引,指出未經授權的影響者若未經授權公司批准而推廣受監管的金融產品,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4月24日,FCA 協調了一次針對非法金融推廣的國際「行動週」。該監管機構表示,有17個當局參與了執法行動、消費者意識活動以及針對影響者的教育計畫。它還提交了120項請求,要求移除1,267則已觸及至少230萬個英國社群媒體帳戶的非法金融廣告。

南韓也已著手加強對金融影響者的監管。2月,民主黨議員提出法案,要求推廣加密貨幣或股票的影響者揭露其個人持股以及因推薦所獲得的任何報酬。該提案若違反揭露要求,將施加類似於不公平交易案件中所使用的罰則。

該南韓提案是在今年推出的其他監管措施之後提出的,包括金融監督院的人工智慧市場監控,以及要求某些外國財產投資者揭露加密貨幣交易歷史的額外申報義務。

查看原文
此頁面可能包含第三方內容,僅供參考(非陳述或保證),不應被視為 Gate 認可其觀點表述,也不得被視為財務或專業建議。詳見聲明
  • 打賞
  • 回覆
  • 轉發
  • 分享
回覆
請輸入回覆內容
請輸入回覆內容
暫無回覆
  • 已置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