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中國金融監管總局發布專項落地文件,銀行保險業 AI 安全開發應用指導意見。


發布的銀行業AI安全開發應用指導意見,在「鼓勵用」與「管得住」之間找平衡,監管首次在專項文件中點名「金融智能體」,但「穩妥探索」的措辭表明信貸審批、核保理賠等核心決策不會一步到位全自動。
此前的針對AI的政策還有:
2022 : 數字化轉型指導意見
2024-12 : 銀行保險機構數據安全管理辦法(AI 模型准入/可解釋/退出機制)
2025-07 : 國家網絡身份認證公共服務(網號/網證) 2025-09 :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
2025-12 : 數字金融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AI+金融綱領) 2026-04 : 數字虛擬人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這同時意味著,在中國靠個人或非合規主體大規模採集個人數據訓練垂類大模型並商業化的窗口已基本關閉;隨著大模型備案、AI 內容標識、網證與數字人身份體系疊加,持牌機構使用的 AI 服務正走向「主體可識別、輸出可標識、流程可審計、責任可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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