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件事挺讓人難受的。羅翔那樣的法律專家,中國政法大學的刑法學教授,在網絡輿論的壓力下被迫刪帖,這背後反映的問題真的很深。



我在想,如果連這樣的法律人都在網暴環境下退讓了,那些最激烈地在網上聲討、道德審判的人,反而成了最終的受害者。為什麼這麼說?因為一旦法律人停止了普法工作,法律的權威性被消解,最先遭殃的就是這個社會的法治秩序。

很多人把道德和法律搞混了。其實在法律框架內,這兩個概念有清晰的界限。法律裡有個專業術語叫公序良俗,這就是我們常說的社會道德底線。但問題在於,法律判決不能只看道德,还要看具体情节。

比如殺人案,法官首先要區分故意還是過失,這是獨立的法律要素。然後才看為什麼會產生這個故意或過失,這些都是法官量刑時的重要參考。即便被害人本身可能違背了公序良俗,這也只能作為減輕處罰的情節考慮,而不是道德審判的全部。

歷史上武松打死西門慶的案子,法律判罰的依據也正是這個邏輯。但現在很多人似乎想用道德綁架法律,把兩者割裂開來,這其實是對法律的一種淺薄認知。羅翔被迫刪帖這件事,本質上反映的就是這個問題 —— 當法律人的聲音被壓制,社會反而失去了理性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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