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虛擬資產監管局發布監管公告,要求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事先獲得授權

4月27日,根據巴基斯坦虛擬資產監管局(PVARA)的官方公告,所有虛擬資產服務現已納入PVARA的監管範圍,並且必須在開始運營或公開宣傳之前獲得事先授權。PVARA歡迎負責任的創新,並鼓勵相關方提前溝通,利用合規途徑如監管沙箱、免行動通知書(No-Action Relief Letters)和反對證明(NOCs)來進行創新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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