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明確了對穩定幣發行人的要求



香港金融管理局主任艾迪·嶽(Eddie Yue)表示,向監管機構申請許可證的發行人需要提交經過深思熟慮的商業計劃,以及所發行的穩定幣的實際應用場景。申請人還需要解決儲備管理的問題。

此外,HKMA 許可證的接收者必須擁有不少於 2500 萬港元的備用資本 (約 310 萬美元)。如果申請人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可能會被免除資本要求。

在申請監管機構的許可時,發行人必須提供關於他們如何遵守反洗錢規則(AML)的信息,以及他們採用了哪些安全措施。

HKMA的負責人表示,發行人並不一定要成爲當地“監管沙盒”測試穩定幣的參與者,而參與者並不保證獲得許可。嶽表示,“第一批”穩定幣將在國際貿易和Web3應用中進行測試。

現在在參與國家穩定幣沙盒的申請中已收到超過40份申請。請求來自於包括大型公司JD CoinChain Technology、Yuanbi Innovation Technology,以及一個包括Ant Group、Standard Chartered (LON:STAN)和香港電信的財團。參與者已經在受控環境中測試了穩定幣的發行及其商業模型。

在5月,香港立法會通過了關於法定貨幣擔保的穩定幣的監管法案。該法案將於8月1日生效。根據法律,穩定幣的發行者必須強制獲得香港金融管理局的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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