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談論RWA資產上鏈時,到底在談論什麼?

撰文:邵嘉碘、劉紅林;曼昆

2025年的Web3圈子,最不缺的就是“風口”。繼DeFi、NFT、元宇宙、meme之後,RWA突然成了頂流——滿屏都是“資產上鏈重構金融體系”“萬億市場新藍海”的口號,各種RWA行業協會、峯會、聯盟、論壇如癌細胞般裂變,比真正落地的RWA項目多了整整幾十倍。連村口賣煎餅的大爺都聽說“把房子上鏈能全球賣”,但對不起,今天必須潑盆冷水:當你跟着喊“RWA資產上鏈”時,可能連自己在聊什麼都沒搞懂。

先破第一個迷思:RWA不是“新物種”,只是“換了帳本的老錢”

別被“Web3創新”的包裝唬住了。你在支付寶買的基金、股票軟件裏的A股、銀行APP的債券,本質上都是“現實資產通證化”——股票是股權的數字憑證,基金是資產組合的份額憑證,債券是債權的電子化記錄。區別僅僅在於:傳統金融的通證存在銀行、券商的中心化數據庫裏,而RWA的通證存在區塊鏈的去中心化帳本上。就像把帳本從Excel換成了Google Docs,核心還是記帳,只是記帳方式變了。

但現在很多人把這事說得像“人類第一次發現火”:“哇!區塊鏈讓資產上鏈了!”拜托,股票早在17世紀就實現了“資產通證化”,只不過當時用的是紙質憑證,後來變成電子數據。RWA本質上是“通證化2.0”,把憑證從中心化數據庫搬到了鏈上,多了不可篡改、去中心化驗證的特性,但底層邏輯還是“用數字憑證代表權益”。

舉個直白的例子:你買了騰訊的股票,券商APP裏顯示你持有100股,這100股就是騰訊股權的通證,存在券商的數據庫裏;如果騰訊發行RWA股權,你在區塊鏈上收到100個Token,本質上還是代表這100股股權,區別是這個Token可以在鏈上流轉,而傳統股票只能在交易所過戶。所以別神話RWA,它不是“創造新資產”,而是“給老資產換了個更酷的帳本”。

90%的人都搞錯了重點:RWA的本質不是“數據上鏈”,更不是“資產上鏈”,而是“權益憑證上鏈”

現在滿大街都是“數據上鏈=資產上鏈”的鬼話。有人說:“我把房產證掃描成PDF上鏈,這個房子就變成RWA了!”醒醒吧,你把房產證拍100張照片傳到區塊鏈,房子還是登記在房管局系統裏,跟鏈上數據半毛錢關係沒有。數據只是信息,而資產的核心是“權利”——你擁有房子,不是因爲你有房產證照片,而是因爲房管局的登記簿上寫着你的名字,這是法律賦予的權利。

還有人吹:“我們的Token1:1映射現實資產,持有Token就等於擁有資產!”這跟小孩過家家有啥區別?你畫個“一百萬Token”說代表樓下便利店,難道便利店就歸你了?沒有法律背書的“映射”都是空中樓閣。RWA的核心不是把資產本身搬到鏈上(房子搬不動,股權搬不了),而是把“證明你擁有資產的權益憑證”通證化——比如把股票、債券、產權證明等法律認可的權益憑證,轉化爲鏈上的Token。

劃重點:資產的本質是“權利”,權利的載體是“法律認可的憑證”。動產靠合同和發票,不動產靠產權證,股權靠股東名冊,債權靠債務合同。RWA要做的,就是把這些“受法律保護的憑證”用區塊鏈技術重新包裝,讓憑證的流轉更高效、透明,但前提是:先有法律框架下的權利,再有鏈上的Token。如果跳過法律直接談“資產上鏈”,純屬耍流氓。

別把“上鏈”當聖杯:沒有法律撐腰,RWA就是“皇帝的新裝”

區塊鏈圈最愛說“代碼即法律”,但在RWA領域,法律才是代碼的爸爸。你持有比特幣私鑰就100%擁有比特幣,因爲比特幣的“權利”完全由區塊鏈代碼定義;但RWA的Token代表的是現實資產,而現實資產的權利歸屬由各國法律說了算。比如你買了一個代表美國房產的RWA Token,結果開發商跑路了,你不能拿着私鑰去美國法院起訴——美國法院首先要看:這個Token是否在當地法律框架下被認可爲合法的權益憑證?你是否符合美國規定的“合格投資者”身分?你的購買流程是否遵守了美國的證券法規?

舉個更扎心的例子:國內有人把一套北京的房子“上鏈”,發行1000個Token,每個Token代表0.1%的產權。

但根據中國法律,房產產權變更必須在不動產登記中心登記,鏈上的Token流轉根本不算數。如果某天房主把房子賣了,Token持有者去法院維權,法院只會看房產證,不會看區塊鏈上的記錄——因爲法律不認可這種“鏈上權益憑證”的合法性。

所以,RWA的核心不是技術問題,而是法律建構問題:如何讓鏈上的Token在現實法律體系中,成爲被認可的權益憑證?這需要解決三個關鍵問題:

  1. 權利錨定:Token必須對應現實中受法律保護的權利(比如股權、債權、物權),而不是空氣。

  2. 合規框架:發行過程必須符合目標市場的監管要求(比如美國的SEC規定、中國香港的金融監管),否則就是非法發行證券。

  3. 爭議解決:當Token代表的權利出現糾紛時,法律體系能否認可鏈上記錄作爲證據,能否保障持有者的權益。

那些脫離法律談RWA的人,要麼是不懂規矩的韭菜,要麼是揣着明白裝糊塗的騙子——畢竟,“去中心化、全球流通”的口號比“先搞定各國監管”好聽多了。

RWA本質上是金融產品,別被“去中心化”迷惑了雙眼

很多人把RWA吹成“顛覆金融的神器”,說它能讓普通人投資海外房產、頂級私募、藝術品。但真相是:RWA就是金融工具的通證化,而金融天生帶有地域性和監管枷鎖。

首先,所有RWA都是“金融產品”。不管是房產抵押債券、企業應收帳款,還是基金份額,本質上都是“用錢生錢”的工具,必須符合金融監管的核心邏輯:保護投資者、防範風險、維護市場穩定。比如美國規定,購買RWA類證券的投資者必須是“合格投資者”,中國則要求金融產品必須經過審批,不得向公衆非法募集資金。那些宣稱“任何人都能買RWA”的項目,要麼在搞非法集資,要麼在玩“監管套利”的危險遊戲。

其次,金融的地域性決定了RWA很難“全球流通”。你在美國發行的房產RWA Token,到了中國可能被視爲“境外證券”,未經批準不得向中國投資者銷售;同樣,中國的企業債權RWA,美國投資者可能因爲監管限制無法購買。就算技術上實現了全球流轉,法律層面的認可仍是巨大障礙——你能想象一個中國投資者拿着鏈上Token,去美國法院起訴一家違約的美國公司嗎?先不說跨國訴訟的成本,單是“美國法院是否認可你持有token的合法性”就是個大問題。

更現實的是,金融風險不會因爲“上鏈”而消失。傳統金融中的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在RWA中照樣存在,甚至可能因爲“去中心化”變得更隱蔽。比如一個RWA項目用虛假資產抵押發行Token,鏈上的不可篡改特性反而會讓騙局更難被揭穿——畢竟,數據是真的,但資產是假的。

警惕“RWA泡沫”:99%的討論都是虛火,落地難在“最後一公裏”

現在的RWA圈子,像極了2017年的ICO熱潮:各種白皮書滿天飛,中介數量比落地案例多,行業協會比項目方多。但真正能拿出合規、可操作的RWA案例的,少之又少。爲什麼?因爲RWA的落地需要跨過三道“鬼門關”:

第一關:法律合規關

這是最難的一關。以美國爲例,SEC把大部分RWA視爲“證券”,必須遵守《證券法》,完成註冊或獲得豁免,否則就是違法。這意味着項目方需要聘請頂尖律師團隊,花數百萬美元搞定法律文件,還要通過監管機構的審查。國內更嚴格,任何涉及“資產證券化”“金融產品發行”的行爲,都必須經過金融監管部門審批,擅自發行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

第二關:資產穿透關

RWA要讓投資者信任,必須解決“資產真實性”問題。比如一個房產RWA,鏈上Token是否真的對應一套現實中的房產?產權是否清晰?有沒有抵押?這需要專業的資產評估、盡職調查、法律確權,而不是靠白皮書裏的“智能合約自動執行”就能搞定。很多項目號稱“上鏈即確權”,但現實中,房產確權需要跑斷腿,區塊鏈只是記錄結果,不能替代線下的法律流程。

第三關:投資者保護關

傳統金融有一套成熟的投資者保護機制,比如證監會監管、銀行托管、風險提示等。但RWA呢?去中心化的架構下,誰來監管項目方?誰來保障投資者的知情權、贖回權?如果Token價格暴跌,投資者能像買基金一樣贖回嗎?如果資產底層造假,投資者有維權渠道嗎?這些問題不解決,RWA永遠只是“空中樓閣”。

更諷刺的是,現在很多RWA項目在規避監管上玩花樣:比如把發行主體放在開曼羣島,用“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名義規避法律責任,聲稱“不受任何國家監管”。但現實是,只要你面向特定國家的投資者,就必須遵守當地法律——DAO不是法外之地,Token也不是“免罪金牌”。

RWA的未來:撕掉“神話”標籤,回歸“工具”本質

說了這麼多“潑冷水”的話,並不是否定RWA的價值。相反,RWA確實有巨大的潛力:它能提高資產流轉效率,降低融資成本,讓小衆資產獲得流動性,比如藝術品份額、房地產投資信托(REITs)、企業應收帳款等。但前提是:去掉“區塊鏈萬能”的濾鏡,老實實解決法律、監管、合規的核心問題。

未來的RWA應該是這樣的:

合規先行:在特定法律框架下發行,比如美國的Reg D私募豁免、中國的資產證券化試點,先成爲“合法的金融工具”,再談“上鏈創新”。

技術輔助:區塊鏈用來提高憑證流轉效率、增強透明度,而不是顛覆法律體系。比如用智能合約自動執行分紅、用鏈上數據做實時監管合規審查。

聚焦垂直場景:從標準化資產入手,比如基金、債券、商業票據、REITs,這些資產法律關係清晰,監管框架成熟,更容易落地。而不是一上來就搞“房產碎片化”“藝術品拆分”這種高復雜度、高監管風險的領域。

最重要的是,投資者需要清醒:RWA不是“躺賺”的神器,而是一種更高效的金融工具,同樣需要風險評估、法律審查、合規投資。那些用“資產上鏈、全球流通”包裝的項目,要麼是不懂行的韭菜,要麼是想割韭菜的騙子——真正的RWA玩家,都在悄悄搞定各國監管機構,而不是在社交媒體上喊口號。

結語:別被“上鏈”迷惑,看清RWA的本質

回到最初的問題:當我們談論RWA資產上鏈時,到底在談論什麼?不是數據上鏈的技術噱頭,不是資產全球流通的烏托邦,而是一場“用區塊鏈技術重構權益憑證體系”的合規革命。這場革命的核心不是技術,而是法律;不是去中心化,而是監管兼容;不是創造新資產,而是讓老資產更高效地流轉。

那些脫離法律談RWA的人,就像在沙灘上建高樓;那些忽視監管談全球流通的人,就像舉着火把穿越火藥庫。RWA的真正價值,藏在每個司法轄區的合規文件裏,藏在資產與Token的權利映射中,藏在投資者保護的具體條款中——而不是白皮書裏的“顛覆”“重構”“萬億市場”這些漂亮話裏。

下次再有人跟你吹“RWA資產上鏈改變世界”,不妨問他三個問題:

  1. 你的Token在哪個國家的法律體系裏被認可爲合法權益憑證?

  2. 你如何證明鏈上Token真的對應現實中的資產,而不是空氣?

  3. 如果資產違約,作爲投資者,你能通過什麼法律渠道維權?

答案,就在這三個問題裏。RWA的故事,才剛剛開始,但只有撕掉“神話”的包裝,才能看到真正的價值——或者,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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