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痛经请假需脱裤检查。
以前我不理解,但自从口腔血疱案之后我就理解了。
医院开具假条,你们以为就是医生问两句就可以开的儿戏吗?
医院开的病假条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而且这个法律意义是双向的,对患者是,对医生也是。
虽然现在全国没有统一的假条的管理法案,各种医院的假条管理规定都有不同,但有三点基本是一致的。
第一,只有具有医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处方权的临床医生,才有权开具病假条。
第二,医生在开具病假条时,必须亲自诊治病人, 并在病历、门诊登记表上做好详细记录。
第三,病假书必须经过医务科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举个例子,北京安定医院门诊患者开具病假证明书+管理规定:
一、开具病假证明书必须要求患者本人就诊;未满18岁患者开具病假证明书需由监护人陪同。
二、患者来院挂号后须由医生评估病情并根 据患者实际情况开具病假证明书。
三、病假证明书当日盖章有效,不予提前开 具,如果病假证明书丢失,核实病历后可以补打。
那们来仔细看下第二条,患者来院挂号后须由医生评估病情并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开具病假证明书,
我们来假设一个情况,一个学生来了校医院,说 是痛经,像开个请假条。
如果你是医生,能否只根据学生描述,不做详细 检查,就给学生开具了痛经的假条? 医生怕你用请假条逃课吗?
你想不想好好上课跟 医生有一毛钱关系。
但,万一真的肚子疼,又不是痛经呢?
随便举几个例子,急性阑尾炎?宫外孕破裂?妊娠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