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锦辉涉醉驾被捕|涉四罪被捕未主动申报 议员:如何处分视乎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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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委界议員黄錦輝涉醉駕等四罪被捕,據悉立法会主席李慧琼及其他议員截至事件被揭发前,都未收到黄錦輝主动就事件向立法会申报,多位议員指事件较新民黨陳家珮逆線行车嚴重多倍,至於如何處分,料要視乎判罪。

黄錦輝涉醉駕被捕|陳家珮逆線行车被處书面警告

立法会就议員不当行为有五級處分机制,最轻是由立法会監委会主席发书面警告,陳家珮年初逆線行车后,被處該級處分,事件被揭后,陳家珮多次道歉並想警方自首,承认「不小心駕駛」罪,最終被罰2千元及停牌1个月。

第二級處分同樣由監委会主席執行,适用於第二次犯轻微不当行为,將被處书面警告及当面訓誡。

▲ 黄錦輝今日如常出席慶回歸活动。(黄錦輝Facebook圖片)

黄錦輝涉醉駕被捕|五級處分最高是暫停職務並扣減议員酬津

至於第三、四、五級則是藉议案施加處分,由訓誡、譴责至暫停職務並扣減议員酬金及津貼。訓誡适用於第3次犯轻微不当行为,譴责适用於第1次犯嚴重不当行为,若是超过3次犯轻微不当行为,或两次犯嚴重不当行为,或犯非常嚴重不当行为,則会被處以第五級。

有议員坦言,黄錦輝所涉罪行较陳家珮嚴重多倍,未主动申报更是「罪加一等」,事件於重要日子(慶回歸+建黨105周年)被揭发,无論对立法会还是建制派的形象,均都负面影響。不过參考陳家珮事件,若无更高指示,料一切要待判罪后才有定奪。

另外,《基本法》第七十九條訂明,如有议員在特区內或区外被判犯有刑事罪行,判處監禁一个月以上,並经立法会出席会议的议員三分之二通过解除其職務,由立法会主席宣告該议員喪失立法会议員的资格。

黄錦輝涉醉駕被捕|议員:难言本月可否齐人上京研修考察

全體立法会议員本月將齐齐上京研修考察,不过,是否90位可以齐人出发,议員多稱目前难作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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