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通过《虚拟资产服务法》,确立首部专属加密法律,并指定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唯一监管机构。
要点摘要:
台湾立法机构于6月30日批准《虚拟资产服务法》,确立了该地区首部专属加密货币法律,并指定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金管会)为唯一监管机构。据报道,这部56条的法律取代了原有的反洗钱登记制度,要求所有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必须获得强制性许可。
根据该制度,交易所、托管机构和钱包运营商必须获得金管会批准,并满足内部控制、网络安全和业务连续性方面的要求。服务提供商必须获得七类独立许可——交易所、交易平台、转账、托管、承销、借贷及其他——从而结束了多类服务仅凭单一登记即可开展的做法。这些规定预计在2027年初生效。
此前已完成反洗钱登记的八家现有业者,将在法律生效后有12个月时间申请许可证,21个月内获得认证,并可能获得三个月的延期。
该法案还创建了台湾首个稳定币框架。境内发行仅限于银行,代币必须仅与法定货币挂钩。此外,发行方必须维持完全的1:1储备金,与公司资金隔离,并委托境内金融机构托管。
境外发行的稳定币(如USDT和USDC)将被视为受监管商品,并需要获得金管会批准才能在持牌交易所上市。未经授权经营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或发行稳定币,最高可判处七年监禁,并处以高达310万美元(新台币1亿元)的罚款。
金管会需在2027年初之前起草约九项附属性法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协会表示,将协助企业遵守涵盖设立、人员管理、内部控制、异常交易监控、外包及财务报表编制等实施规则。该协会还将设立上市审查、纪律与防诈合规委员会。
立法者还通过了一项无约束力决议,要求金管会在一年内提交一份允许持牌公司提供加密货币衍生品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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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出台全面加密货币法,违规者面临7年监禁
台湾通过《虚拟资产服务法》,确立首部专属加密法律,并指定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唯一监管机构。
要点摘要:
严格的许可与运营要求
台湾立法机构于6月30日批准《虚拟资产服务法》,确立了该地区首部专属加密货币法律,并指定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金管会)为唯一监管机构。据报道,这部56条的法律取代了原有的反洗钱登记制度,要求所有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必须获得强制性许可。
根据该制度,交易所、托管机构和钱包运营商必须获得金管会批准,并满足内部控制、网络安全和业务连续性方面的要求。服务提供商必须获得七类独立许可——交易所、交易平台、转账、托管、承销、借贷及其他——从而结束了多类服务仅凭单一登记即可开展的做法。这些规定预计在2027年初生效。
此前已完成反洗钱登记的八家现有业者,将在法律生效后有12个月时间申请许可证,21个月内获得认证,并可能获得三个月的延期。
该法案还创建了台湾首个稳定币框架。境内发行仅限于银行,代币必须仅与法定货币挂钩。此外,发行方必须维持完全的1:1储备金,与公司资金隔离,并委托境内金融机构托管。
境外发行的稳定币(如USDT和USDC)将被视为受监管商品,并需要获得金管会批准才能在持牌交易所上市。未经授权经营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或发行稳定币,最高可判处七年监禁,并处以高达310万美元(新台币1亿元)的罚款。
金管会需在2027年初之前起草约九项附属性法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协会表示,将协助企业遵守涵盖设立、人员管理、内部控制、异常交易监控、外包及财务报表编制等实施规则。该协会还将设立上市审查、纪律与防诈合规委员会。
立法者还通过了一项无约束力决议,要求金管会在一年内提交一份允许持牌公司提供加密货币衍生品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