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在开发商拿了房子卖掉。


因房子不是登记被告的名下,是登记被告指定人名下。被反诉:理由是他没拿到房子。而且他找了关系,法官很热情调解。我没找人的原因房款剩余5万U左右。
判决结果:还有按原合同约定执行,而且连诉讼、保全费都承担80%。
本来:原合同无法履行才起诉。法官判决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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