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ASIC)在高等法院上诉中获胜,因“Block Earner(区块收益者)”收益产品将迎来新的处罚之争

澳大利亚高等法院一致(7-0)裁定 fintech 平台 Block Earner 非法提供其加密货币收益产品。

  • 主要要点:
    • 6月17日,澳大利亚高等法院以7-0裁定,Block Earner 非法提供其加密货币收益产品。
    • ASIC的胜诉为2026年的先例,技术中立的金融法律坚决涵盖加密资产。
    • 下级法院将决定Web3 Ventures是否必须面对ASIC的上诉而受到民事罚款。

高等法院支持监管机构

在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中,澳大利亚高等法院裁定,未持有金融服务许可证就提供加密货币收益产品是非法的。该国最高法院于6月17日作出7-0裁决,允许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对以金融科技平台Block Earner名义交易的Web3 Ventures Pty Ltd提起上诉。

这一裁决对数字资产行业产生了重大影响,重申立法框架“技术中立”,足够宽泛以涵盖新兴的加密产品,无需立法更新。

争议集中在Earner产品上,Block Earner在2022年3月至11月期间提供该产品。用户将澳元转入Block Earner的银行账户,然后公司将资金转换为包括USDC、PAXG、比特币和以太坊在内的数字资产,并承诺提供固定的年化收益率。提取时,Block Earner将加密货币转换回澳元。

ASIC于2022年11月对该公司提起民事处罚程序,指控其提供的产品属于未持有澳大利亚金融服务许可证的金融产品。虽然最初一名联邦法院法官裁定ASIC胜诉,但联邦法院全体法官在2025年4月推翻了该裁决,原因是Block Earner提出了交叉上诉。随后,ASIC申请特别许可,将此案提交高等法院审理。

经过听证,高等法院全体法官一致否决了全体法院之前的裁定,裁定只要投资者的资金被用来为投资者和发行人创造回报就足够了。法官们指出,“任何相反的主张都将忽略任何此类金融投资的商业现实。”

对金融科技公司的警示

高等法院还接受了ASIC的观点,即该服务作为一种衍生品,因为最终的回报金额会根据加密货币价值和汇率的变动而变化。法院补充说,监管框架故意设计得宽泛且具有适应性,重点在于产品的基础安排和合同实质,而非其市场推广或标签方式。

ASIC副主席Sarah Court对这一裁决表示欢迎,指出其在澄清现有金融服务制度边界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这强化了ASIC长期以来的立场,即金融产品的定义是宽泛且技术中立的,因此可以涵盖新兴和创新的产品,无需修改立法,”Court在一份声明中说。

“提供回报给消费者或涉及资产转换的产品的公司必须仔细考虑其产品是否属于金融产品,如果是,必须确保在分销前获得适当的许可或授权,”她说。

这一裁决发生在澳大利亚数字资产行业快速监管转型的时期。议会于4月通过了《公司法修正案(数字资产框架)法案2026》,ASIC已制定了为期18个月的路线图,以在2027年4月新法律生效前实施新规。

然而,关于Block Earner的争议尚未完全解决。此案将返回联邦法院全体法官,以便ASIC对之前减免罚款的下级法院判决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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