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货币投资者可能会在新议案下失去关键的税收优惠

拟议的加密货币税收变革可能通过将洗售和构造性售出规则扩展到许多数字资产,限制亏损收割策略,同时对某些类别的加密活动提供有限豁免。

  • 主要要点:
    • 拟议立法将洗售限制扩展到许多加密货币交易。
    • 投资者可能面临在快速回购资产后申报亏损的限制。
    • 豁免涵盖合格的美元稳定币以及通过质押、挖矿和相关验证活动获得的数字资产。

众议院提案将加密交易纳入洗售限制

众议院预算委员会主席乔迪·阿灵顿(R-TX)于6月17日发布新闻稿,强调H.R. 9172,即“将现有税收反滥用规则应用于数字资产法案”。该法案于6月8日在众议院提出,并已提交至负责联邦税收政策和收入措施的众议院筹款委员会。该立法将把洗售和构造性售出规则应用于数字资产。

加密投资者可能会失去与亏损收割相关的税收优势,亏损收割是一种税务规划策略,投资者通过以亏损出售资产来抵消应税收益,从而减少税负。国税局将数字资产视为财产进行联邦所得税处理,这使得许多加密交易不在为股票和证券制定的洗售规则之内。目前的规则通常允许投资者在快速重新进入类似仓位的情况下申报某些亏损。

“美国应在数字资产创新方面引领世界,但这种创新不应享有税法上的特殊待遇。如今,数字资产免于适用于其他投资资产的反滥用规则,造成漏洞,破坏法律下的公平和平等对待,”阿灵顿表示,并补充道:

“我提出的‘将现有税收反滥用规则应用于数字资产法案’通过对类似传统金融资产已适用的常识性保障措施的应用,关闭了这些漏洞,为纳税人提供了更大的确定性,并支持美国数字资产经济的持续增长。”

该立法将对现有税收规则进行若干修改。其中最重要的一项规定在第2节,将把“股票或证券”替换为“特定资产”,以改变洗售法规。新类别将包括股票、证券和数字资产,但不包括合格的美元稳定币。这一变化通常会阻止在税损出售后快速回购以保持相同市场地位的行为。

投资者需要关注传统市场中使用的相同30天窗口。在纳税人出售被覆盖资产并在交易前后30天内进入实质上相同仓位时,亏损可能会被拒绝。该法案还对某些空头和期货合约采取类似处理。

稳定币、质押和挖矿获得不同待遇

合格的美元稳定币将不在该法案的洗售定义范围内。该提案还保护通过验证活动获得的数字资产,包括质押、挖矿及支持数字资产交易的类似工作。这些豁免将限制洗售扩展的范围。

代币化和包装资产在法案中获得单独处理。代币化的数字资产或某些包装的数字资产,可能被视为与经济等价的股票、证券或数字资产实质上相同。这一措辞针对通过不同数字形式重现相同经济敞口的交易。

众议院筹款委员会主席杰森·史密斯(R-MO)表示:“不良行为者不应通过从传统金融资产转向数字资产来操控系统、规避长期存在的反滥用规则。”他强调:

“国会制定了洗售和构造性售出等反滥用规则,以堵塞漏洞、维护税收体系的完整性。然而,由于这些规则在数字资产出现之前制定,导致出现了一些被利用的监管空白。”

该法案还将扩大构造性售出规则至数字资产,但不包括合格的美元稳定币。构造性售出规则通常适用于投资者使用某些交易实质上锁定投资收益而不出售资产、也不确认应税收入的情况。H.R. 9172将数字资产纳入该框架,并包括涵盖广泛交易的数字资产的相关条款。

该提案将“广泛交易的数字资产”定义为在交易所活跃交易、符合一定规模和所有权要求的资产。通常,该资产在上一年度的市值必须超过5亿美元,且纳税人及其相关方不得持有超过10%的所有权。2027年后,5亿美元的门槛将根据通胀进行调整。

H.R. 9172不设立新的加密税率。它改变了现有反滥用规则在数字资产上的适用方式,洗售规则的变更适用于法案公布后的处置,构造性售出规则的变更则适用于之后的构造性售出。

查看原文
此页面可能包含第三方内容,仅供参考(非陈述/保证),不应被视为 Gate 认可其观点表述,也不得被视为财务或专业建议。详见声明
  • 赞赏
  • 评论
  • 转发
  • 分享
评论
请输入评论内容
请输入评论内容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