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相对,受让人——如果你是买方——则需要弄清楚你到底正在获得什么。这就引出“产权证书类型”的重要性。一般保证产权证(warranty deed)能给你最高程度的保障,因为出让人本质上是在对“一切”作出保证。放弃索赔产权证(quitclaim deed)则恰恰相反。出让人基本上是在说:“在这处房产中,我所拥有的任何权利,现在都归你了”——但他们不提供任何担保或保证。还有一种特殊的保证产权证(special warranty deed),只覆盖出让人在其持有期间出现的问题;以及买卖与出让产权证(bargain and sale deed),它虽然暗示存在所有权,但并不保证不存在相关问题。
你有没有想过,当你购买房产时,产权证书的“真正所有者”到底是谁?在两方当事人之间,存在一种有趣的关系互动——而大多数人直到进入房地产交易的深处,才会真正理解其中的含义。
事情是这样的:当房产易手时,通常总会涉及两类角色——出让人和受让人。出让人本质上是转让房产的人,也就是“把房产交出去”的那一方。受让人则是接收方,取得所有权。听起来似乎很直接,但与各自角色相关的责任其实都相当重大。
我们先来说出让人。如果你在产权证上是出让人,你就要承担一些非常严肃的法律义务。最大的义务是什么?确保产权确实是清白的。也就是说,不存在隐蔽的留置权,不存在他人的主张,也没有任何可能在之后反过来给买方制造麻烦的情况。产权证上的出让人必须保证:他们确实拥有合法的权利,能够转让他们正在出售的那项权益。这里不仅仅是“交钥匙”那么简单——还涉及文件资料,而且这些文件必须真实有效、经得起审查。
有趣的是,出让人还分为不同类型。你会遇到个人出让人——也就是典型的房主出售自己的房产。除此之外,还有处理商业地产的公司出让人,以及转让公共土地的政府机构。每一种类型都适用不同的规则,但它们都承担同一个核心责任:证明他们确实具备转让其所声称拥有财产的能力。
与此相对,受让人——如果你是买方——则需要弄清楚你到底正在获得什么。这就引出“产权证书类型”的重要性。一般保证产权证(warranty deed)能给你最高程度的保障,因为出让人本质上是在对“一切”作出保证。放弃索赔产权证(quitclaim deed)则恰恰相反。出让人基本上是在说:“在这处房产中,我所拥有的任何权利,现在都归你了”——但他们不提供任何担保或保证。还有一种特殊的保证产权证(special warranty deed),只覆盖出让人在其持有期间出现的问题;以及买卖与出让产权证(bargain and sale deed),它虽然暗示存在所有权,但并不保证不存在相关问题。
受让人的任务,是在签署之前就把这些差异搞清楚。你需要准确知道自己获得了哪些保障,以及哪些方面没有保障。等你成为受让人之后,你就要承担房产税、维护责任,并遵守当地法律。因此,拿到的是一份扎实可靠的产权证,还是一份会让你处于风险暴露中的产权证,这一点非常关键。
人们经常忽略的一点是: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关系并不仅仅是一次性的交换。相关文件必须严密无瑕,因为它们要同时保护双方。出让人需要证明自己有权转让;而受让人需要清楚自己取得的是对该房产的合法权利主张。整个过程都围绕产权证本身展开。
如果你参与任何房产交易——无论是买你的第一套房,还是处理更复杂的情况——弄清楚产权证上出让人是谁,以及他们实际需要承担什么责任,都是至关重要的。这就是整个交易的根基。而如果你对自身情况缺乏把握,尤其是关于产权证类型或产权相关问题——那么在你做出任何决定之前,寻求专业人士的指导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