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块链"监管沙盒"实践:现状与挑战"监管沙盒"这一概念最早由英国政府在2015年3月提出。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将其定义为一个"安全空间",金融科技企业可以在相对宽松的监管环境下小范围测试创新产品和服务,同时监管机构也能尝试针对金融创新的监管方式。这种模式旨在实现双方共赢。这一创新理念随后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应用。多个国家纷纷设立了针对加密货币和虚拟金融的监管沙盒。中国也开始在这一领域进行探索,除香港外,江西赣州、山东泰州、浙江杭州和广东深圳等地也展开了相关实践。在政府主导的监管沙盒中,赣州和香港的做法颇具代表性。2017年7月,江西省赣州区块链金融产业沙盒园启动运营,这是中国大陆首个由政府部门主导的区块链监管沙盒。该园区鼓励区块链技术创新和金融应用创新企业入驻,并提供相应政策支持。目前,园区已建成总面积2.5万平方米,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香港则于2018年11月宣布将加密货币交易所纳入监管沙盒。香港证监会计划通过两个阶段的沙盒监管,探索加密货币交易所的运作情况,并决定是否应当对其进行规管。这一过程中,有意接受监管的交易所将获得特殊的监管豁免,以便进行探索性运营。然而,赣州和香港的监管沙盒存在本质差异。香港的做法更接近国际标准,由最高监管机构推行和运作,政策实验目标明确。而赣州的模式更像是地方政府主导的孵化园区,是地方差异化发展战略的一部分。除此之外,一些地方还出现了由非政府机构主导的所谓"监管沙盒"。如深圳、青岛和杭州等地成立的各类产业园区。这些园区虽冠以"监管沙盒"之名,但实质上更接近传统的产业集聚区,缺乏政府监管部门的直接参与,难以称得上是严格意义上的监管沙盒。真正的监管沙盒应当连接金融科技创新企业和政府监管部门两端,共同在特定范围内探索适合金融科技创新的新政策。物理空间并非核心,关键在于监管创新。目前,国内许多城市以监管沙盒之名行园区孵化之实,对推动监管机制与金融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实质意义有限。未来,如何真正实现监管创新、促进监管机制与金融科技创新的协调发展,仍是一个值得关注和探讨的重要课题。
全球区块链监管沙盒实践:进展与挑战
区块链"监管沙盒"实践:现状与挑战
"监管沙盒"这一概念最早由英国政府在2015年3月提出。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将其定义为一个"安全空间",金融科技企业可以在相对宽松的监管环境下小范围测试创新产品和服务,同时监管机构也能尝试针对金融创新的监管方式。这种模式旨在实现双方共赢。
这一创新理念随后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应用。多个国家纷纷设立了针对加密货币和虚拟金融的监管沙盒。中国也开始在这一领域进行探索,除香港外,江西赣州、山东泰州、浙江杭州和广东深圳等地也展开了相关实践。
在政府主导的监管沙盒中,赣州和香港的做法颇具代表性。2017年7月,江西省赣州区块链金融产业沙盒园启动运营,这是中国大陆首个由政府部门主导的区块链监管沙盒。该园区鼓励区块链技术创新和金融应用创新企业入驻,并提供相应政策支持。目前,园区已建成总面积2.5万平方米,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
香港则于2018年11月宣布将加密货币交易所纳入监管沙盒。香港证监会计划通过两个阶段的沙盒监管,探索加密货币交易所的运作情况,并决定是否应当对其进行规管。这一过程中,有意接受监管的交易所将获得特殊的监管豁免,以便进行探索性运营。
然而,赣州和香港的监管沙盒存在本质差异。香港的做法更接近国际标准,由最高监管机构推行和运作,政策实验目标明确。而赣州的模式更像是地方政府主导的孵化园区,是地方差异化发展战略的一部分。
除此之外,一些地方还出现了由非政府机构主导的所谓"监管沙盒"。如深圳、青岛和杭州等地成立的各类产业园区。这些园区虽冠以"监管沙盒"之名,但实质上更接近传统的产业集聚区,缺乏政府监管部门的直接参与,难以称得上是严格意义上的监管沙盒。
真正的监管沙盒应当连接金融科技创新企业和政府监管部门两端,共同在特定范围内探索适合金融科技创新的新政策。物理空间并非核心,关键在于监管创新。目前,国内许多城市以监管沙盒之名行园区孵化之实,对推动监管机制与金融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实质意义有限。
未来,如何真正实现监管创新、促进监管机制与金融科技创新的协调发展,仍是一个值得关注和探讨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