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明确了对稳定币发行人的要求



香港金融管理局主任艾迪·岳(Eddie Yue)表示,向监管机构申请许可证的发行人需要提交经过深思熟虑的商业计划,以及所发行的稳定币的实际应用场景。申请人还需要解决储备管理的问题。

此外,HKMA 许可证的接收者必须拥有不少于 2500 万港元的备用资本 (约 310 万美元)。如果申请人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可能会被免除资本要求。

在申请监管机构的许可时,发行人必须提供关于他们如何遵守反洗钱规则(AML)的信息,以及他们采用了哪些安全措施。

HKMA的负责人表示,发行人并不一定要成为当地“监管沙盒”测试稳定币的参与者,而参与者并不保证获得许可。岳表示,“第一批”稳定币将在国际贸易和Web3应用中进行测试。

现在在参与国家稳定币沙盒的申请中已收到超过40份申请。请求来自于包括大型公司JD CoinChain Technology、Yuanbi Innovation Technology,以及一个包括Ant Group、Standard Chartered (LON:STAN)和香港电信的财团。参与者已经在受控环境中测试了稳定币的发行及其商业模型。

在5月,香港立法会通过了关于法定货币担保的稳定币的监管法案。该法案将于8月1日生效。根据法律,稳定币的发行者必须强制获得香港金融管理局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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