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 FSC 发布重复上市指南,包含 3% 规则
韩国金融委员会(FSC)发布了二次上市指南,允许符合特定条件的子公司在无需母公司股东批准的情况下上市。该指南采用3%规则替代多数小股东(MoM)要求作为股东同意的依据,回应了业界关于完全限制将阻碍风险投资和融资的担忧。FSC表示此举与法务部(Ministry of Justice)的股东受信义务指南一致,后者指出MoM与股东平等原则存在冲突。 FSC 采用3%规则作为股东批准机制 3%规则将持股超过3%的股东(包括最大股东)的表决权限制在3%。决议需获得参与股份过半数同意且占已发行股份总数至少四分之一。FSC表示选择该机制而非多数小股东(MoM)的原因是,法务部(Ministry of Justice)的股东受信义务指南表明MoM与股东平等原则相悖。 该指南对海外上市适用与国内上市相同的标准。对于国内上市,若未获得母公司股东批准,韩国交易所(Korea Exchange)将对股东保护措施进行严格的个别审查。 指南按子公司设立类型区分要求 通过实物分拆设立的子公司(分类为分立上市)无论其在母公司合并业绩中的占比如何,均需获得股东同意。HD现代机器人(HD Hyundai Robotics
Lucas Bennett ·07-06 10: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