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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宇晨这个人有意思的地方,不是他做过多少事,而是他总能让所有事情最后变成“孙宇晨做过”。
有人创业,是为了做公司;有人投资,是为了赚钱;有人上新闻,是因为出了新闻。孙宇晨不太一样,他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似乎顺便还要完成一项更重要的工作:让大家知道这件事是他做的。
这当然不是罪过。
在这个时代,默默无闻有时候比失败还严重。你失败了,至少还有人知道你失败;你成功了但没人知道,商业社会甚至懒得替你鼓掌。
所以孙宇晨很早就明白了一件很多人到四十岁都没明白的事:一个人的价值和一个人的可见度,并不是同一件东西,但后者经常决定前者有没有机会被讨论。
有人觉得这是营销。
当然是营销。
问题是,现代社会里有多少东西不是营销。
大学在营销排名,公司在营销愿景,城市在营销幸福指数,普通人在朋友圈营销自己的周末。区别只是大多数人营销了一辈子,也没几个人愿意看。
孙宇晨的本事,是他知道怎样让人看。
至于看完以后喜欢还是讨厌,他似乎并不十分在意。因为在注意力市场里,喜欢和讨厌有时候用的是同一种货币。
这大概也是他最聪明、同时最让人不舒服的地方。
传统意义上的成功者,总希望别人尊敬自己。孙宇晨似乎更现实:尊敬当然不错,争议也可以,质疑也可以,骂声如果足够大,也可以。
最怕的是没人说话。
所以评价孙宇晨,如果只问他是不是一个成功的商人,问题反而简单了。更值得问的是,他到底是一个做商业的人,还是一个把自己本身做成了商业的人。
我倾向于后者。
而这也许正是这个时代最准确的一种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