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男模控 Life8 服饰“用 AI 偷脸”!品牌方回应自动产生

台灣男模特发文控訴服飾品牌 Life8 未经同意,用他的外貌特徵生成 AI 商品圖並掛在官網卖衣服,手術前的單眼皮、右頸刺青、慣用站姿全被複製。Life8 先回应「AI 依指令生成、並非以特定人士为創作物件」,随后又私訊談肖像權授權,前后矛盾引爆二度炎上。
(前情提要:YouTube 推出 AI 深偽掃描工具:18 歲以上創作者都能偵測肖像,提出下架要求)
(背景補充:Sony 告 Suno 本月开庭:AI 拿版權歌曲訓練算不算「合理使用」首度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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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單眼皮和刺青抓现行
  • 中国电商一張圖幾毛钱
  • 真要告关鍵不在著作權

重点摘要

  • 男模控 Life8 盜臉生成 AI 商品圖,單眼皮与頸部刺青成关鍵破綻
  • 中国电商 AI 出圖成本低到幾毛钱一張,一小时可跑 8,000 張
  • 台灣主戰场是民法第 18 條肖像權,照片著作權本就不屬於模特兒

认出自己的方式,是手術前的那隻單眼皮。台灣一位林姓男模特(社群帳號 iamgalin)17 日发布影片,控訴服飾品牌 Life8 未经他同意,用他的外貌特徵生成 AI 形象照,直接掛在官網上卖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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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男模列出的破綻很具體,AI 圖保留了他动手術前的單眼皮,而右頸的刺青位置一模一樣,连站姿和头部角度都是他工作时的慣用动作。「我居然是被我自己的照片 AI 取代了。」

更麻煩的是后果。他指出,如果客戶看到这个網站,可能会誤以为他去整形了,进而不找他合作。他要求 Life8 下架全部圖片並給出合理解釋。

單眼皮和刺青抓现行

Life8 最初在社群留言回应,稱圖片是 AI 依指令生成,並不是以特定人士作为創作物件,沒有刻意使用任何特定人士的照片或资料,並表示已停止使用相关圖片、重新檢視內容,也为造成困擾道歉。

这句話沒有滅火,反而燒得更旺。品牌后续又在該名模特的社群留言下表示,已私訊處理肖像權以及后续授權事宜。網友立刻抓到矛盾点,剛说沒有以特定人士为創作物件,现在談的后续授權又是誰的授權。

把责任推給「AI 依指令生成」是最脆弱的辯詞,因为指令是人下的,參考圖也是人选的。这场公关戰的输点不在技術,在前后两句話对不起来。

事件延燒后,其他模特兒也陸续分享類似遭遇,顯示这不是單一品牌的个案。倘若当事人真的提告,这很可能成为台灣第一起 AI 肖像侵權訴訟。

中国电商一張圖幾毛钱

把镜头转到对岸,会发现台灣现在吵的事情,中国服飾电商早就跑完一輪了。

成本結構在中国,一般模特兒按件计费约 100 到 300 元人民币一件,加上攝影師、化妝師与场地费用,一天拍幾十款下来,支出轻鬆破万。換成 AI 工具單張圖的成本可以壓到幾毛钱,幾分鐘出圖。

省下的不只是模特兒的钱,是攝影師、化妝師、燈光、场地一整條产业链的钱。例如下面这个很有名的 AI 模特兒工作流,已经在半年多前就在中国蔓延开来。

中国服飾业普遍表示,效率的差距相当懸殊,用 AI 不必敲檔期、不必等模特兒、不必等天气,业者形容一小时可以跑出 8,000 張精修圖,就算 99.99% 都是廢圖,能挑出一張就是賺。对上新频率極高的快时尚商家来说,原本半个月才拍得完的款式,现在一天就能搞定。

平台端例如阿里巴巴,今年 1 月 15 日宣布把 Qwen 应用接进淘寶,向全體使用者开放 AI 購物服務公測,淘寶 App 內也已全面部署 AI 試穿服務,让使用者对多件服飾发起試穿与搭配。

不过技術还沒到位,淘寶 AI 試穿上線后就被使用者罵,因为大家期待看到「自己」穿上那件衣服,实际拿到的卻是同个目錄模特兒換了一点下巴線條。真人模特兒被替換掉的速度,比消费者體验被滿足的速度快得多。

真要告关鍵不在著作權

回到台灣,这類案子最常见的誤解,是以为模特兒要主張的是照片的著作權。实际上模特兒手上沒有那个照片著作權。

依台灣著作權法,攝影著作的著作權原則上歸实际創作的攝影者。第 11 條規定受僱攝影師为著作人、僱用人为著作财产權人;第 12 條規定獨立承攬的攝影師为著作人兼著作财产權人,出资人有利用該著作的權利。被拍的人不是創作者,因此不是著作人。

模特兒真正能主張的是人格權,台灣民法沒有明文寫出「肖像權」三个字,把它认定为民法第 18 條第 1 項所保護的人格權之一,再搭配第 195 條请求停止侵害、回復名譽与損害賠償。

判準的核心是利用範圍。同意被拍这一次,不等於同意肖像被拿去做別的用途。一旦超出被拍攝人当初可预期的利用範圍,就有主張空间。

那著作權法完全用不上嗎?也不是,只是可以提出告訴的是該名男模先前拍攝的品牌,如果有人刻意把受著作權保護的照片输入 AI 做訓練,屬於著作權法上的重製行为,原則上需要取得授權,除非符合合理使用規定。但这个權利屬於照片的著作财产權人,也就是攝影師或当初出资的品牌,不是模特兒本人。

換句話说,如果业者拿的是別家品牌拍的照片去訓練或參照,能就著作權开火的,可能是其他家品牌而不是入镜的人。

还有一个更少被注意的角度。原創刺青圖案在台灣屬於美術著作,著作權原則上落在刺青師手上。AI 圖若完整複製了那个圖案,理論上可能另外踩到刺青師的著作權,跟模特兒的肖像權是两條獨立事件。

諷刺的是 Life8 品牌在網路上的回应,按经濟部智慧财产局函釋,AI 生成物是否受著作權保護,要看創作过程有无人類实际的創意投入。若完全由 AI 獨立运算完成、使用者只下簡單指令而无实质創作投入,产出不受著作權保護。

Life8 主張「AI 依指令生成、非以特定人士为創作物件」,这句話若成立,等於同时自认这批商品圖可能根本沒有著作權,將来被同业整組搬走挪用也很难主張權利。

聽起来,AI 訓練来源很难以法律規範?现在台灣法規層面則剛補上一塊。立法院於 2025 年 12 月 23 日三读透过共 20 條的《人工智慧基本法》,中央主管机关为国科会,明定政府推动 AI 应遵循永续发展与福祉、人類自主、隐私保護与资料治理、资安与安全、透明与可解釋、公平与不歧視、问责等七大原則,並要求对 AI 产出做适当的资訊揭露或標記。

但这是「基本法」,性质是上位指導原則,具體的處罰与執行細節回歸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的个別法規。也就是说,短期內这類爭议还是得回到民法人格權、著作權法与个资法處理,不会因为有了基本法就自动多出罰則。

常见问題

模特兒发现自己的照片被 AI 生成使用,可以告什麼?

主戰场是肖像權。照片的著作權依著作權法第 11、12 條通常屬於攝影師或出资方,模特兒不是著作人。可依民法第 18 條、第 195 條请求停止侵害与損害賠償,关鍵在利用範圍是否超出当初约定。

台灣有規定 AI 生成的圖片必須標示嗎?

立法院 2025 年 12 月 23 日三读透过共 20 條的《人工智慧基本法》,要求对 AI 产出做适当资訊揭露或標記。但它屬基本法性质,具體罰則与細節由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另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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