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金融委员会(FSC)近日发布《关于预防电信金融诈骗及退还受害资金的特别法实施令》修正案,旨在将加密资产正式纳入电信诈骗受害资金的退还范畴。根据修正案,当受害者被盗资产为加密资产时,返还单位将按加密资产的种类和数量确定;若受害资产涉及多种形态,则以支付冻结时刻的市场价格作为评估基准。为解决部分受害者不熟悉加密资产交易的问题,监管机构将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将返还的加密资产出售并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受害者。此前,该项特别法已于 3 月 31 日公布,计划于 10 月 1 日正式生效。(e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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