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参考资料介绍了数字资产企业、金融机构、加密资产交易所、资产管理机构及其他市场参与者适用的规则。之所以需要区分这些规则,是因为 ADGM 与迪拜的虚拟资产监管局(VARA)以及位于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的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DFSA)彼此独立。
阿布扎比的 ADGM 加密货币监管建立在 FSRA 旗下全面且基于风险的框架之上,将虚拟资产活动纳入现有金融服务规则:开展受监管加密货币业务的企业通常需要获得金融服务许可;获认可的虚拟资产必须通过 FSRA 的资格评估;隐私代币和算法稳定币不得用于受监管活动;托管则须遵守严格的客户资产保障要求。对于成熟的零售及机构交易员、数字资产企业,以及计划在阿布扎比开展业务或维持合规的企业而言,关键问题并非 ADGM 是否允许加密货币,而是其允许哪些资产、活动及控制措施。
虚拟资产是指一种可以进行数字交易的价值数字化表示形式,并可作为交换媒介、记账单位或价值储存,但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虚拟资产不同于法币和电子货币。本指南将介绍 ADGM 如何监管虚拟资产、加密货币企业的许可和授权要求、获认可资产的标准、反洗钱/打击恐怖主义融资(AML/CFT)及客户资产保护控制措施、FSRA 的最新更新,以及 ICO、法币挂钩代币和数字证券在相关规则体系中的定位。
| 资产或活动 | ADGM 的处理方式 |
|---|---|
| 虚拟资产 | 可用于获准的受监管活动 |
| 获认可的虚拟资产 | 必须满足 FSRA 的资格和评估要求 |
| 隐私代币 | 禁止用于受监管活动 |
| 算法稳定币 | 禁止用于受监管活动 |
| 法币挂钩代币 | 受专门的 FSRA 框架监管 |
| 数字证券 | 在适用情况下作为证券进行监管 |
| 托管 | 须遵守客户资产和托管要求 |
因此,数字证券不同于普通虚拟资产。具有证券特征的数字代币将根据相关的《金融服务与市场条例》(FSMR)及市场规则接受监管。
在 ADGM 开展受监管活动的企业必须获得批准;对于运营多边交易设施、托管、交易、资产管理或其他金融服务等数字资产活动的企业,可能还需要获得金融服务许可。当资产管理机构和基金管理机构交易、管理或安排获认可的加密资产时,也可能适用这些要求。
申请人首先需要向金融服务监管局说明其商业模式及拟开展的加密资产业务。随后,申请人可能需要提交监管业务计划,说明受监管活动、内部控制、财务状况、资源和合规框架。
FSRA 会审查申请,并可面谈拟任的获批准人士。获许可企业须持续满足严格的合规和运营要求。在获得运营许可前,企业必须满足原则性批准条件。
在 ADGM 虚拟资产框架下运营的获授权人士、交易平台及其他市场参与者,可能需要遵守以下要求:
针对洗钱、金融犯罪和恐怖主义融资的 AML/CFT 控制措施;
客户资产和客户资金保障措施;
充足的财务韧性及适用的资本要求;
适当的高级管理层及高级执行官;
技术治理和分布式账本技术风险管理;
数据保护和记录保存;
市场监测、交易监控和市场滥用控制措施;以及
投资者保护、消费者保护和监管报告。
监管机构及其他监管部门负责监督这些要求的合规情况。
使用第三方服务的托管方仍须对合规负责;对为客户持有的获认可虚拟资产进行独立核验的频率应至少为每年 1 次。
FSRA 授权企业在受监管的虚拟资产活动中使用虚拟资产前,必须根据获认可的虚拟资产标准对其进行评估。相关因素包括安全性、可追溯性、市场成熟度、交易所连接性、分布式账本特征、实际应用和功能。
这种逐一代币评估的方法使监管框架能够适应市场创新,同时维护市场诚信。
2025 年 06 月 10 日,FSRA 修订了其数字资产框架。这些变化简化了获认可虚拟资产流程,并完善了开展虚拟资产活动的获授权人士所适用的资本要求和费用。相关规则还正式确认,隐私代币和算法稳定币不得用于受监管活动。
这些变化并未为每一家托管方设立统一的 500 万 AED 最低资本要求。
法币挂钩代币的专门框架于 2026 年 01 月 01 日生效,涵盖获认可的法币挂钩代币、法币挂钩代币的发行,以及客户法币挂钩代币的控制。
ADGM 还于 2026 年 04 月最终确定了客户虚拟资产获准质押的相关规则,体现出 FSRA 对新型数字资产商业模式的持续调整。
ICO 的处理方式取决于其代币的法律特征。如果代币构成证券或其他特定投资,发行人及发行活动可能需要遵守 FSMR、招股说明书及适用的市场条例要求。
因此,声称每个 ICO 都必然需要招股说明书,或每个发行人都必须成为“OCAB 持有人”,是不准确的。数字证券活动可能涉及投资交易所、认可投资交易所、多边交易设施及其他受监管市场运营商。
Gate 对近期阿布扎比 FSRA 许可的报道,为数字资产企业如何获得金融服务许可提供了实际案例;与此同时,Gate Wiki 对受 ADGM 监管的稳定币的介绍,也展示了获认可的法币挂钩代币如何纳入更广泛的监管框架。
ADGM 加密货币监管将虚拟资产活动视为由金融服务监管局监督的结构化金融服务,并将 FSRA 的要求置于更广泛的阿联酋监管环境中;该环境还包括虚拟资产监管局以及位于迪拜国际金融中心的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所建立的框架。企业可能需要获得金融服务许可,并建立财务韧性、AML/CFT 控制措施、客户资产保障措施、技术治理和市场监测系统。获认可的虚拟资产必须满足 FSRA 的要求,而隐私代币和算法稳定币不得用于受监管活动。由于该框架仍在不断发展,企业应查阅最新的 FSRA 规则,以便在维护市场诚信的同时支持国际合作。
ADGM 禁止在受监管活动中使用隐私代币。算法稳定币同样被禁止使用。
FSRA 当前的虚拟资产指南并未规定所有 DeFi 平台都必须每季度进行智能合约审计。托管指南规定,对客户持有的虚拟资产进行独立核验的频率应至少为每年 1 次。
并不存在适用于所有数字资产企业的统一 $20,000 申请费。费用取决于申请的受监管活动和许可类型,FSRA 已于 2025 年 06 月修订虚拟资产相关费用。
不是。ADGM 的金融服务由 FSRA 监管。VARA 负责监管其迪拜管辖范围内的虚拟资产,而 DFSA 负责监督 DIFC 的金融服务。开展涉及提供货币服务的加密货币活动的企业,需要获得相关的 ADGM 许可,而非迪拜方面的批准。不合规可能导致 $150 至 $50,000 的罚款;严重违规可能面临超过 $1200 万的处罚、许可证暂停或撤销、个人被无限期禁止从事 ADGM 金融服务,以及因治理失误而被取消董事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