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这个规定把违规路径堵得挺死,从企业到个人都有罚则,做ODI的朋友建议逐条对照自查,别等被叫停才反应过来。

区块律动
中国国务院对外投资新规:投资者未按规定履行境外投资核准备案手续,责令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
国务院发布的《对外投资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境外投资核准备案手续、或以虚假材料申请者,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投资额1‰–5‰的罚款;拒不改正者,停止投资活动、限期处置股份/资产,罚款升至5‰–10‰;直接负责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罚款2万–5万元。以贿赂、欺骗等获得核准备案者,将撤销核准备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5‰罚款;已投资者停止投资活动、限期处分股份/资产,罚款5‰–10‰,相关责任人员罚款2万–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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