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资产征税2027年实施在即再掀争论…下半年国会将成为分水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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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虚拟资产征税的争论在2027年实施前夕再次激化。政府虽表示将按计划推进征税,但围绕公平性和基础设施不足的反对声也在加大。

政府计划从2027年1月1日起,将比特币(BTC)等虚拟资产转让、出借所产生的所得归类为“其他所得”并实行分离课税。年所得250万韩元以内免税,超出部分适用20%的所得税加2%的地方所得税,合计22%的税率。首次申报和缴纳将于2028年5月的综合所得税申报期间进行,国税厅表示正在推进获取国内交易所资料和建立申报系统的工作。

此项征税已于2020年通过《所得税法》修订完成立法。原定于2022年实施,但因市场反对和准备不足等原因,三次推迟后确定为当前日程。特别是,其中包含了通过“取得价额特例”等方式(以2026年底市价作为取得价额),部分减轻现有投资者税务负担的机制。

公平性与基础设施争议再起

反对派指出“公平性”和“技术局限性”为核心问题。国会电子请愿中关于废除虚拟资产征税的请愿已获得超过3万人同意,舆论热度上升。其主张是,股票等传统金融产品的征税被推迟或放宽,却唯独强行对虚拟资产征税,此举不公平。

对征税标准不明确的批评也持续不断。有观点指出,对于通过挖矿、质押、空投、硬分叉等各种方式产生的收益,缺乏明确的征税时点和标准。此外,当局难以实际追踪流向海外交易所、个人钱包、去中心化交易所(DEX)的交易流程,也被视为问题。

政界也争论不休。国民力量党提出删除征税条款的法案,并通过讨论会主张“国税厅准备不足”、“对海外交易征税现实上难以实现”。

政府“不再推迟”……强调政策可信度

另一方面,政府和执政党坚持应按计划实施。据悉,企划财政部在将于7月公布的税法修正案中,不会包含再次推迟的内容。其逻辑是,若进一步推迟征税,将损害政策可信度,也有损与劳动所得、事业所得之间的公平性。

同时强调,与金融投资所得税不同,虚拟资产征税是已完成立法的单独制度。对于海外交易的掌握问题,其解释是可通过海外金融账户申报制度及税收信息自动交换体系(CARF)逐步应对。

下半年国会将成为最终分水岭

预计实施与否及具体补充措施,将在今年下半年国会的税制改革讨论中决定。市场上,提高基本扣除额、允许亏损结转抵扣、明确征税标准等已成为核心争议点。

虚拟资产征税的意义重大,它不仅是单纯的征税,更是市场制度化的起点。不过,有意见指出,若要确保制度的可信度,必须以解决征税的公平性和实效性为前提。

TP AI注意事项 本文使用了基于TokenPost.ai的语言模型进行摘要。正文主要内容可能被遗漏或与实际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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