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虚拟资产监管,海外资金外流担忧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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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将国内超过1000万韩元的虚拟资产交易改为统一申报制度,有担忧指出,这与防止洗钱的政策初衷相悖,反而可能导致资金外流,并削弱国内交易所的管控功能。

在12日于首尔永登浦区国会议员会馆举行的"美国稳定币反洗钱监管体系与韩国特定金融信息法整备课题"座谈会上,法务法人广场律师事务所律师韩瑞熙指出了今年3月立法预告的《特定金融信息法施行令修正案》及《特定金融交易信息报告及监管规定修正案》中存在的这一问题。当天的座谈会由共同民主党议员闵炳德、朴敏奎和祖国革新党议员申张植共同主办。

韩律师指出,修正案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废除旅行规则基准金额100万韩元、收款运营商的信息接收及拒绝交易义务、外国虚拟资产运营商的评估与交易限制、对1000万韩元及以上交易进行自动可疑交易报告、以及非托管钱包交易限制等。旅行规则是指在发送虚拟资产时,运营商之间互换发送方和接收方信息的监管规定;可疑交易报告则是指将可能涉及洗钱的交易报告给金融信息分析院的制度。他表示,这些条款可能存在超出法律授权范围的风险,属于即使在海外也难以找到类似案例的强力监管。

韩律师特别关注到,目前国内交易所承担着"管控据点"的角色,执行客户身份确认义务(KYC)、旅行规则及金融信息分析院监控。她指出,虽然目前国内与海外之间的交易流向是双向的,但若修正案实施,用户为规避监管可能转向海外平台或个人钱包,导致资金流向从韩国向海外倾斜。这样一来,资金外流后将难以重新回流至国内制度圈内,并可能加重外汇及金融系统的管理负担。

会上还指出了不小的成本负担问题。韩律师假设,若韩国每年向海外传输的资产规模达160万亿韩元,人均约1亿韩元,则可能出现约1440万笔为规避自动可疑交易报告而进行的拆分交易,在此过程中,伴随交易等待,每年可能产生约1000亿韩元的额外gas费(区块链网络使用手续费)。参与讨论的东国大学国际信息安全研究生院教授黄锡珍表示,监管的关键不在于强度本身,而在于是否与风险成比例并具备法律正当性,并提出了重新设计的必要性。区块链合规专业企业Bonanza Factory的代表金永锡也指出,由于存在个人钱包等众多迂回手段,监管实效性可能不足,且若海外企业拒绝交易,可能导致国内企业丧失竞争力。这一趋势表明,未来虚拟资产监管可能不再单纯走向强化,而是会重新权衡反洗钱、市场竞争力与国际一致性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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