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直在研究房地产文件,才发现大多数人其实并不真正理解买房或租房时发生了什么。这里面有个授予人和受让人之类的东西,听起来很复杂,但其实只是卖方/买方或房东/租客的专业法律用语。



所以情况是这样的:授予人基本上就是拥有房产并想要转让给你的那个人。可能是有人在卖房子,银行因为止赎没收了房子,或者房东在出租他们的单位。受让人——在大多数情况下就是你——是接收房产的人,无论你是买房还是签租约。

有趣的是他们实际上是如何转让所有权的。这一切都通过一种叫做契约的法律文件完成,契约就是一份详细说明条款的法律文件。但不是所有的契约都一样,这也是变得复杂的地方。

我在研究不同类型的契约,老实说,保护级别根据你使用的契约类型差异很大。一般保证契约?那是黄金标准——授予人基本上保证没有隐藏的法律问题,如果以后出现问题,还会承担你的法律费用。反之,放弃索赔契约几乎没有任何保护。受让人承担很大的风险,因为授予人不承诺任何关于产权的事情。这也是为什么人们通常只在家庭成员之间使用这种契约。

然后还有一些中间选项。特别保证契约只涵盖授予人在拥有期间的问题——不包括之前的问题。授予契约保证授予人没有已经卖给别人,但不会承担你未来的法律费用。和保证契约相比,差别挺大的。

让我思考的是,很多人在交易前都跳过了产权调查。比如,受让人绝对应该去做一次产权调查,确认谁真正拥有这套房产,以及是否有任何留置权或索赔。而且说实话?在此基础上购买产权保险也不是多余的——这是对可能漏掉问题的一个聪明保护措施。

整个授予人-受让人的关系,实际上取决于契约里的内容。如果你是受让人一方,了解你拿到的契约类型比人们意识到的要重要得多。不同的契约意味着你作为买家或租客面临的风险不同。签字之前了解这些差别很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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