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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izhou Desay SV Automotive Electronics Co., Ltd. Daily Announcement Se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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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修改、增加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大鹏先生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2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3月2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6日上午 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北路6号德赛西威会议室。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17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40,554,2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625%。其中:
(1)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96,599,7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976%。
(2)网络投票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7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3,954,5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49%。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7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9,098,1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3%。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0,322,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8%;反对16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9%;弃权65,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40,317,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5%;反对16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6%;弃权67,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40,316,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1%;反对16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8%;弃权68,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40,304,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8%;反对18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1%;弃权65,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8,848,7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80%;反对18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17%;弃权65,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3%。
表决结果:同意340,306,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3%;反对17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7%;弃权68,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8,850,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09%;反对17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7%;弃权68,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4%。
表决结果:同意340,111,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0%;反对37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6%;弃权69,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39,900,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82%;反对586,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2%;弃权66,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6%。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8,444,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45%;反对586,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25%;弃权66,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0%。
新余市威立昌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合计8,963,553股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31,140,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未回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43%;反对37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未回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5%;弃权73,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未回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8,648,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86%;反对37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66%;弃权73,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8%。
表决结果:同意340,130,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6%;反对35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7%;弃权70,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40,106,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5%;反对416,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3%;弃权31,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8,650,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22%;反对416,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47%;弃权31,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340,104,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9%;反对412,6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2%;弃权37,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8,648,1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87%;反对412,6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83%;弃权37,2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02 发行及上市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340,105,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1%;反对410,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5%;弃权38,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8,648,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98%;反对410,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42%;弃权38,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03 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40,103,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8%;反对410,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5%;弃权39,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8,647,7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80%;反对410,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46%;弃权39,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04 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340,107,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8%;反对410,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5%;弃权36,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8,651,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42%;反对410,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46%;弃权36,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05 定价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40,104,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9%;反对412,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0%;弃权37,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8,648,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88%;反对412,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73%;弃权37,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06 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340,104,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9%;反对411,9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0%;弃权37,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8,648,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90%;反对411,9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71%;弃权37,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07 发售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340,102,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3%;反对410,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6%;弃权41,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8,646,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53%;反对410,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47%;弃权41,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08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340,104,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0%;反对410,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5%;弃权39,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8,648,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93%;反对410,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46%;弃权39,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09 承销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40,103,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7%;反对410,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6%;弃权39,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8,647,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76%;反对410,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47%;弃权39,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10 筹资成本分析
表决结果:同意340,091,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42%;反对410,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5%;弃权52,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8,635,7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77%;反对410,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42%;弃权52,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40,102,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3%;反对417,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6%;弃权34,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8,646,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53%;反对417,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64%;弃权34,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40,103,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6%;反对4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4%;弃权40,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8,647,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72%;反对4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38%;弃权40,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40,104,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0%;反对40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4%;弃权39,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8,648,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91%;反对40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36%;弃权39,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40,105,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3%;反对4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8%;弃权37,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8,649,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08%;反对4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60%;弃权37,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40,102,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3%;反对4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3%;弃权38,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8,646,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52%;反对4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92%;弃权38,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7.01 修订《公司章程(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340,101,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9%;反对4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2%;弃权36,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7.02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340,103,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8%;反对4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6%;弃权36,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7.03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340,098,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2%;反对4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5%;弃权41,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8.01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340,077,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0%;反对4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5%;弃权62,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5%。表决结果:通过。
18.02 修订《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340,101,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9%;反对4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5%;弃权39,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40,109,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4%;反对378,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2%;弃权66,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8,653,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75%;反对378,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05%;弃权66,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0%。
表决结果:同意340,100,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7%;反对4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4%;弃权37,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8,644,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18%;反对4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3%;弃权37,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6-019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26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大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拟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或“本次发行”),为完成本次发行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法律法规,公司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进行了修订。
该制度经董事会